南京,一老式楼房,浴室窗户对着楼梯拐弯,一老头经过,听见里面有人洗澡,老头想往里

午夜游民 2025-02-23 23:25:58

南京,一老式楼房,浴室窗户对着楼梯拐弯,一老头经过,听见里面有人洗澡,老头想往里看,他放出大招,一下就站到了楼梯栏杆拐角上,他踮起了脚,正想往里看,谁知脚下一滑,手没抓牢,跐溜一下掉了下来,事后,屋主查看视频,吓的惊叫,报警后做了笔录,既没处罚,也没拘留,老头依旧在门外转悠,要是老头摔坏,会不会再反讹一口?

视频里显示,一所老式居民楼里,楼梯拐弯处,一户人家的浴室窗户,直对着楼梯拐弯之处。

这个时间显示,是2025年2月22号,22点42分的时候。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正从这里走过,他突然发现,上面的浴室里灯光亮着。

玻璃上有雾气,缝隙间也有飘出白雾,一股特有的味道,被他的鼻子闻到。

老头断定,里面肯定有人在洗澡,他还听见水在哗啦,明显是冲洗的声音。

老头心里激动,脑子里闪现出一个画面,里面不知是男是女,他做了脑补,肯定不是个大闺女,就是个小媳妇。

于是,他化身飞侠,手脚并用,爬上了转弯处的楼梯扶手拐角。

他一手扶着后面墙壁,一手想抓住前面的窗户下木框。

那窗户过高,想往里面看,有一定的难度,可是挡不住老头色胆包天,不管不顾。

他为了一饱眼福,变得比年轻人还要利索,楼梯扶手很窄,下面就是陡峭的水泥楼梯,他丝毫不怕。

这副老胳膊老腿,变得利落无比,只见他试图往前倾斜,想扒住前面的木框,因为离的太远,他看不到里面。

可是在他往前的瞬间,脚下一滑,失去了平衡,一下从扶手拐弯上掉了下来。

他趔趄了几下,声音有些大了,他怕被人发现,立刻顺着楼梯下去。

屋主在自己家里,听到动静,赶忙查看自己家的监控,监控中这一幕,吓得屋主一夜未睡。

屋主心里奇怪,这有什么好看的,下次等他再来,一定给他看个鬼片!

第二天一早,屋主连忙报警,老头被民警带走,做了笔录。

可是民警一看,是个老头,年纪这么大了,只有教育教育,就让他离开。

可是老头回来,依旧在门口转悠,他不死心,还在寻找机会。

看来,这老头只是人老,心却不老,70岁的年纪,17岁的心,没有挂到墙上,他的心继续还在狂躁。

大爷你下次搬个凳子,这样才能努力看清楚洗澡的到底是男是女,你可不能再摔一下,再想办法讹屋主一下。

想不通的是,即便看见里面是个女子,又能怎样,看得到又得不到,心里如刀绞!

估计他心里在想,能看一眼算一眼,看不上也不吃亏,万一看到了还能饱餐一顿秀色。

真是应了那句话了:英雄不论出处,流 氓不论年龄,不知他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儿女,让他们的脸往哪放?

活一辈子人,没活出来个人样,虽然民警看他年老,没有对他做出处罚。

可是,为老不尊,丢人现眼,把自己的颜面踩在地上,不管不顾,不顾及儿女子孙的名声,必然会招致怨恨。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老头站楼梯扶手往屋主家浴室里偷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头站在楼梯扶手往屋主家浴室里偷看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屋主的隐私权。

尽管老头可能因年龄大而未受到治安处罚,但他的行为仍然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如果屋主选择追究,老头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万一老头摔下来责任谁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这意味着,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

老头是自愿冒险偷看,且屋主并未设置明显的安全隐患,因此,如果老头在偷看过程中摔下来受伤,他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3、老头要是摔伤反讹屋主会咋样?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

如果老头摔伤后反讹屋主,屋主可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老头提供证据证明其受伤与屋主有关。

如果老头无法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其主张不会被法院支持。

如果老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向屋主索取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面临刑事处罚。

老头偷看他人洗澡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危险。

屋主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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