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黑奴时朝,南方农场主喜欢用女黑奴来招待客人,而且这是一项传统。结果,这些女黑奴生出了许多混血私生子,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改变不了奴隶身份,甚至有可能被主人卖掉。 1852年,临近萨凡纳河的一座格鲁吉亚种植园门前,一场奴隶拍卖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拍卖台上站着一位仅十三岁的混血女孩,她有着略带卷曲的浅棕色头发,皮肤比周围其他黑奴要浅得多。她的目光中透着恐惧,却又夹杂着某种难以名状的倔强。 "看这姑娘,身体健壮,面容姣好,只要二百五十美元起拍!"拍卖师高声喊道,"她父亲是本庄园的主人,母亲是一位健壮的非洲女奴,这姑娘绝对是上好的家务帮手!" 没有人对拍卖师提及女孩父亲身份的言论表示惊讶。在美国南方,农场主与女黑奴的私生子并非秘密,反而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常态。这些混血孩子,不管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多少白人的血液,在法律上仍然被归类为奴隶,他们的命运完全掌握在农场主的手中。 在南方的种植园,女黑奴不仅是田间的劳动力,还承担着另一种特殊的角色——"待客工具"。当商业伙伴或政治盟友来访时,农场主常会安排年轻貌美的女黑奴"招待"客人,这被视为南方绅士间的一种社交传统。 "我的约翰逊先生,您今晚一定累了,莎拉会好好照顾您,她可是我庄园里最温顺的姑娘。"这样的对话在南方庄园主人的客厅里并不罕见。 而这种"招待"的直接后果,便是大量混血儿的诞生。据记载,一些大型种植园每年都会新增数名混血婴儿。这些孩子从出生起就被打上了奴隶的烙印,尽管他们的血管里可能流淌着主人家族的血液。 对农场主而言,这些混血儿既是一种经济资产,也是一种潜在的麻烦。一方面,他们无需再花二十五美元从奴隶贩子那里购买新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这些孩子的存在可能会引起农场主妻子的不满,甚至威胁到合法子女的继承权。 特别是在1808年美国正式禁止跨大西洋奴隶贸易后,南方农场主更加依赖"自产自销"的方式来扩充奴隶数量。女黑奴的生育能力成为了一种被精心计算的经济价值。 有些农场主会对女黑奴许下虚假的承诺:"只要你生下十个孩子,我就给你自由。"然而,这种承诺几乎从未兑现。即使是那些生育了农场主亲生子女的女奴,也很少能改变自己的境遇。 与中国历史上的魏佳氏(令妃)不同,美洲的女黑奴无法通过"母凭子贵"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当年轻的女黑奴过了生育年龄,或者不再吸引农场主的兴趣时,她们通常会被打发去做最繁重的田间劳作,甚至被卖到其他庄园。 1841年4月的一天,《纽约时报》报道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位种植园主将自己与女黑奴所生的七个混血子女全部卖给了一位来自密西西比的奴隶贩子。这七个孩子年龄从四岁到十七岁不等,他们的母亲跪在主人面前苦苦哀求,却无法改变这一决定。最终,那位母亲目睹自己的孩子们被锁上铁链,带上马车,永远离开了她的视线。 这样的故事在美国南方并非罕见。混血儿的悲剧命运正是美国奴隶制度残酷性的真实写照。这些孩子站在两个世界的夹缝中:他们既不被白人社会接纳,又与黑人同胞存在着微妙的隔阂。更为讽刺的是,即使他们有着与主人相似的面容,却仍然无法逃脱奴隶的身份。 "一滴黑血原则"(One-drop rule)在美国南方各州严格执行,这一原则规定只要一个人有任何非洲血统,无论比例多么微小,在法律上都被归类为黑人。1860年前,南方多州还专门制定法律,确保混血儿无法通过血缘关系获得自由或财产继承权。 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位农场主曾对来访的英国记者解释:"这些混血儿虽然长得像我,但他们依然是奴隶。在我的庄园里,血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为我创造多少价值。" 奴隶家庭的分离是美国奴隶制度中最为残忍的一环。据统计,在1820年至1860年间,约有三分之一的奴隶家庭经历过被强制分离的痛苦。这种分离尤其对混血儿家庭影响深远,因为他们往往比其他奴隶更容易被卖出,有时甚至会被卖到远离南方的北方城市,担任家仆或学徒。 女黑奴被迫与自己的混血子女分离的痛苦,在许多逃亡奴隶的自传中有着深刻描述。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其自传中写道:"我的母亲是个黑人女奴,我的父亲是个白人。法律规定,孩子跟随母亲的身份,所以我生来就是个奴隶,尽管我的肤色比许多白人还要浅。" 当林肯于1863年1月1日签署《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时,美国约有四百万黑奴获得了名义上的自由,其中混血奴隶约占十五到二十万人。然而,自由的宣言并不意味着家庭的重聚。许多被分离的混血儿花费数年时间寻找自己的母亲或兄弟姐妹,大多数人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重建时期(1865-1877年),一些混血人群利用自己的特殊处境,成为了连接黑白社区的桥梁。在新奥尔良等城市,甚至形成了特殊的"有色人种自由民"社区。然而,随着种族隔离政策的实施,这种微妙的中间地位很快消失。到19世纪末,大多数混血后代被强制归入黑人社区,面临与其他黑人同样的歧视和压迫。
在美国如果一个社区华人比例超过一定程度,白人会搬走吗?当然会,多伦多的列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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