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沈某与男子胡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很快订婚并举行了结婚仪式,胡某支付了15万余元的彩礼。然而,两人一直未领取结婚证。不幸的是,胡某因车祸意外去世,沈某顶着压力生下了女儿。但胡某的父母却因沈某生的是女孩而不满,不仅不帮忙照看孩子,还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部分彩礼。最终判决驳回诉求。
(来源:极目新闻)
女子沈某和男子胡某的相遇仿佛是被安排的一场邂逅,沈某是个温柔贤淑的女孩,经媒人的牵线搭桥,她认识了胡某。胡某是个勤劳朴实的小伙子,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坠入了爱河。
在双方家庭的祝福下,他们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半年后,胡某和沈某的婚礼在小镇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婚礼现场热闹非凡,亲朋好友纷纷前来祝贺。
在众人的见证下,胡某将155200元的彩礼,交到了沈某的手中。这笔钱,既是胡某对沈某的诚意和尊重,也是他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顺利。胡某因为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出差在外,两人一直没能抽出时间去领取结婚证。
而沈某在婚后不久,便怀上了孩子。这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既给他们带来了喜悦,也带来了些许烦恼。
那个总是笑眯眯的小伙子胡某,在一次出差途中遭遇了车祸后离世。这个消息让沈某几乎无法呼吸,人生都失去了色彩。
可是,生活还得继续,特别是当她感受到腹中那个小生命的存在时,她知道自己不能倒下。
沈某决定,无论前路多么艰难,她都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是胡某留给她的唯一念想,也是她的一份坚持。
于是,在众人的议论和质疑声中,沈某坚定地生下了女儿。她给女儿取了一个充满爱意的名字,每次看到女儿,她都像看到了胡某的影子,心中既温暖又酸楚。
然而,沈某的公婆对这个孙女的到来却并不怎么欢迎。他们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认为只有男孩才能延续香火,传承家族。沈某生下的是个女孩,这让他们大失所望,甚至开始对她百般挑剔。
沈某原本以为,公婆会看在胡某的份上,对她和女儿多一些关照。可是,她想错了。
公婆不仅不帮忙照顾孩子,还经常指责她这里做得不好,那里做得不对。沈某心里委屈极了,她明明是为了胡某才生下这个孩子,却为何要受到这样的待遇?
更让沈某意想不到的是,她的公婆竟然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退还部分彩礼!他们的理由是,沈某和胡某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不是合法的夫妻。
沈某觉得自己为了胡某付出了那么多,甚至顶着压力生下了女儿,却为何要受到这样的对待?
彩礼是胡某自愿给她的,是他对她的诚意和尊重,也是她对未来生活的保障。现在,公婆竟然要她退还彩礼,这简直是对她的侮辱!
沈某的公婆坚持认为,沈某和胡某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不是合法的夫妻。他们作为胡某的父母,有权要求沈某退还彩礼。
而沈某则辩称,她虽然没有和胡某领取结婚证,但他们已经举行了婚礼,并且有了孩子。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真实的,彩礼也是胡某自愿给她的。
她为了胡某付出了那么多,现在却要被逼着退还彩礼,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
审理发现:原来,沈某一直愿意和胡某领取结婚证,只是因为胡某工作太忙,两人一直没能抽出时间。
而且,在胡某出意外后,沈某一个人照顾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如果要求她退还彩礼,对她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沈某的公婆作为长辈,应该理解和支持沈某的决定,而不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重男轻女的思想更是不可取,女儿也是传后人,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和关爱。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彩礼作为一种民间习俗,本身并不受法律的直接规范,但当它成为法律纠纷的焦点时,我们就得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它。
沈某的公婆要求沈某退还部分彩礼,他们的依据是沈某和胡某没有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个观点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虽然沈某和胡某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他们已经举行了婚礼,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还育有一个女儿。这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形。
沈某和胡某已经举行了婚礼,并且共同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们之间有建立婚姻关系的意愿和事实。虽然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但这并不完全否定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沈某的公婆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条件。而且,在考虑婚姻关系认定和公序良俗等因素后,法院驳回他们的诉求是合理且合法的。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沈某公婆的诉求,沈某无需退还彩礼。(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