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广东,一烩面老板让自家小孩周末在店里帮忙,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举报用“童工”,最终还被罚款5000元。老板:“让自家小孩在店里帮忙有错吗?” 网友:“绝对是同行,嫉妒别人家生意好!” 据河南公共频道6月11日报道,一河南老乡在广东开了一家烩面店。 据了解,烩面店的老板在周末的时候会让自己的女儿在店里帮忙收拾碗筷、拖拖地等。 不料,这一幕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撞见后,居然直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称,老板在店里使用童工,违反劳动法。 随后,被罚5000元老板对上门的工作人员出示了户口本,以证明是自家孩子在店里帮忙的。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一定是同行举报,原因是她家生意好,抢了别家的客人。” “自家孩子帮忙自家生意,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不得不说,这样的事情听着真是让人憋屈啊! 人家当爹妈的让自家孩子周末在店里搭把手,帮忙收拾碗筷、拖拖地,怎么就成了“使用童工”了呢? 这分明就是正常的家庭帮忙,孩子跟着家长体验生活、学点本事,又不是那种压榨孩子干活的黑心老板,举报人完全是无理取闹!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所谓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判断是否属于雇佣童工主要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认定上要构成以下几点条件: 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要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其二: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以维持生活。 本案中,老板的女儿只是在自家烩面店帮忙,属于家庭成员中的日常协作,而并非是被招用的童工。 如果相关部门对老板作出了罚款之处,可能存在相应的不合理之处,应重新审视处罚决定,避免误罚。 其实,家长让孩子在自家店里适度帮忙,好处有很多。 如今的孩子不再像以往那样缺衣少食,物质条件好了,但也容易养出“温室里的花朵”。 通过具体的实践,能让孩子能接触到父母真实的工作场景,看到他们经营的不易,明白赚钱要付出努力,不再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同时,从一些收拾碗筷的小事做起,也能让孩子逐渐明白劳动是生活的一部分,不会养成懒惰的坏习惯,以后长大了,也能独立生活,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 总之,只要父母合理安排时间,不占用孩子太多学习和休息时间,这样的“帮忙”完全是必要的。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信源:河南公共频道 2025-6-11
太缺德了!广东,一烩面老板让自家小孩周末在店里帮忙,却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举报用“
亲姐姐的宿舍
2025-06-16 16: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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