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临沂,一位“精神小伙”深夜因琐事与人争执,竟一个电话叫来几十人,手持棍棒将对方围住,把对方的车砸得稀巴烂,还对对方拳打脚踢。这种行为,简直比黑社会还嚣张!当时他们可能觉得威风凛凛,但现在被警方抓获,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据悉,被抓的不仅有涉事的“精神小伙”,还有22名参与砸车、打人的人员。网友们的反应也很强烈,有人表示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人担心如果不严惩,这些孩子长大后会更加无法无天,还有人认为应该进行一次严打,因为能喊来这么多人,说明这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构成犯罪是毫无疑问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本案中,涉事小伙的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4条明确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情节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无论是砸车还是打人,都符合这些情节,因此涉事人员难逃法律的严惩。
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不同,它不需要明确的侵害对象,也不需要有聚众的准备过程,更多是临时起意、肆意为之。而且,寻衅滋事不像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分子,只要参与其中的均属于共犯犯罪。这意味着,小伙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自己的一众朋友。
虽然从网传视频来看,涉事人员看起来像是未成年,但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最后,这起事件也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子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的缺失,可能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一定要管教好自家的“熊孩子”,避免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酿成大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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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点文言文都用出事的事情了!子不教,父之过是不假!我就想问问当娘的干什么吃了!娘要不管用了!还要孩子干嘛!现在很多家庭因为没娘没爹造成的!都说男女平等!有事了做文章了,都是爹在承担责任!娘为什么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