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一女子在家里意外发现有一个使用过的避孕套,而男友多次拒绝婚检,怀疑

洋仔说法 2025-07-26 19:14:14

湖北孝感,一女子在家里意外发现有一个使用过的避 孕 套,而男友多次拒绝婚检,怀疑男友背叛,怒回娘家,还发信息给准婆婆“有缘无分……”。准婆婆知道后,大骂女子就是骗婚,原来,男方热恋时豪掷10万彩礼加“三金”,还送了LV包,风光办了婚礼,但同居近两年始终没扯结婚证。男方气不过,转头告上法院,要求返还10万彩礼、三金和包包。庭审中,女子吐露真实情况。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据悉,2022年初,阿强(化名)经亲戚介绍结识同乡阿珍(化名)。两人迅速坠入爱河,阿强为表诚意,花费5.2万元为阿珍购置金镯、金项链、金戒指“三金”。同年12月,阿强母亲向阿珍转账10万元彩礼,阿强又斥资2.1万元购买LV手提包作为订婚礼物。   2023年10月,双方按当地习俗举办隆重婚礼。因阿珍坚持婚后再领证,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开始了同居生活。阿强在城中经营建材店,阿珍则接手了一家花艺工作室,经济相对独立。   2025年3月,阿珍整理卧室时,在家里发现一个用过的避孕套包装。面对质问,阿强先称“朋友恶作剧”,后改口“应酬时喝醉记不清”。   争吵中,阿珍摔门返回娘家。次日,阿珍给阿强母亲发微信:“妈,我和阿强有缘无分……”并附888元“心意红包”。   阿强母亲回复:“难怪一直拖着不领证!我早该看出你是骗婚!”   2025年5月,阿珍表哥陪同她前往阿强家协商,双方言辞激烈。阿强指责阿珍“卷走财物”,阿珍哭诉“你们全家污蔑我”,最终惊动警方,但调解未果。   2025年6月,阿强向法院起诉,要求阿珍返还彩礼10万元、“三金”5.2万元、LV包及婚礼礼金3.8万元,合计19万余元。   庭审中,原告阿强坚称阿珍是骗婚,要求返还全部钱款,理由如下:   第一,婚礼后多次要求登记结婚,阿珍均以“忙事业”“需婚检”推脱;   第二,同居期间阿珍拒绝同房,发现避 孕 套系“借题发挥”;   第三,LV包系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婚姻未成理应返还;   第四,阿珍带走全部礼金却未分担同居开支,属恶意占有。   阿珍则吐露实情,提出以下反驳理由:   第一,推迟领证是因阿强拒绝婚检,疑其隐瞒性疾病史;   第二,避孕套证明阿强出轨,回娘家属合理自我保护;   第三,“三金”及LV包属恋爱赠与,彩礼已用于婚礼筹备及共同生活;   第五,陪嫁的家具家电价值6万元仍留于男方家,未带走分毫。   ……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1、阿珍的行为是否构成“骗婚”?   现行法律并未对“骗婚”作出明确定义,但司法实践中通常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假借结婚之名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和客观上的骗取财物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范畴。   本案中,阿珍已经和阿强按习俗举办了公开隆重的婚礼,且共同生活长达近两年。阿珍在此期间参与了共同生活。这些事实表明阿珍最初具有真实的结婚意愿和共同生活的实际行动,并非从一开始就抱着“骗”的目的。   阿珍主张是因阿强拒绝婚检,担心其健康问题,无法仅凭未领证就推定阿珍存在欺诈故意。   阿珍发现避 孕 套对任何伴侣关系都是重大冲击,阿珍因此生气回娘家,属于情感纠纷中常见的应激反应。即使其怀疑未被最终证实,不能将此反应定性为“借题发挥”或“卷款跑路”的骗婚行为。   最重要的是,阿强没有证据表明阿珍在接收彩礼、礼物时就计划不结婚并侵吞财产。   因此,阿珍的行为不构成骗婚。   2、阿强和阿珍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近两年,10万元现金彩礼是否应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该条并非意味着未结婚登记就必须全额返还。   《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本案中,法院查明,近两年的同居时间,双方形成了质性共同生活状态。且10万元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殆尽。要求阿珍返还,等于让她为双方共同消费买单,显失公平。   法院认为,在长期共同生活且彩礼已实际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不再支持返还现金彩礼。   3、LV包和婚礼礼金是否属于应返还的彩礼?   “彩礼”通常指基于当地婚俗,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在婚前给付女方数额较大的财物。   本案中,LV包是具有较强个人使用属性的物品,通常被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而婚礼礼金是亲友对新婚夫妇的赠与,并已消耗殆尽,应不分割不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阿珍返还阿强“三金”即金镯、金项链、金戒指,驳回阿强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0 阅读:0
洋仔说法

洋仔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