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去年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以为幸福的生活就此开始,搬进新家之后才发现生活

社会情报站 2025-09-12 10:57:32

上海,女子去年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以为幸福的生活就此开始,搬进新家之后才发现生活苦不堪言。对门男邻居,每天跑到自己家门口小便,有时还对着自家大门滋。女子让物业去跟他协调,谁知道男邻居直接说,你再讲,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吓得物业经理都被调离了。 star星视频9月1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老百姓辛苦攒下来的血汗钱,好不容易可以在上海买套房,谁知道,就遇到这样的糟心事。 刚搬进新家之后不久,李女士就发现,自己的邻居不大对劲。每天开门、关门、再开门、再关门,就这样机械重复好多次,制造出较大的噪音。 透过门口的监控,李女士感觉这个男邻居精神不大正常,因为他每天,还会做一些非常的龌龊事情。 第一件事,就是他会裸露身体,在楼梯间走来走去。完全不顾他人眼光,这一点,确实非常影响居民们的生活。 第二件事,就是这位男邻居,每天都会跑到楼道间小便。李女士说,最可气的是,他还会对着我们家的大门滋尿。 李女士说,家里是女孩子,有的时候,就会看到这位男邻居裸露着身体,在楼道间闲逛。 要么,孩子一开门,就看到这位大人在小便,真的是太不雅观了。 时间一久,就可以闻到非常...的味道,大家都懂的,这种生活体验,真的是苦不堪言。而且楼梯间的铁栅栏,已经被腐蚀的生锈了。 偶然的一次,李女士看到对面邻居把门给打开了,她又被震惊到了。只见对门屋里,全都摆满了垃圾。有纸箱子、废弃瓶子、废弃轮胎、各种塑料物品等等。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真的是没有任何人跟我讲过这个情况啊,要知道邻居是这样的,我绝对不会购买这套房子。”面对记者的访问,李女士坚定的说。 当下,日子还是要过,李女士决定去找物业反映一下情况。 物业过来看了之后,先安抚了李女士的情绪,然后就找对门的男业主沟通。 谁知道,刚说没两句,男子就发火了,扬言要对付这位物业经理,甚至还威胁他,让他当心点。 物业经理也很无奈,吓得逃了出来。因为被威胁了,物业公司只能先将这位物业经理给调离了。 李女士表示,物业经理被调离了,但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们全家老小都生活在这里,我们也想要逃啊,面对这样的邻居,你说放谁过来生活,都没法好好过呀。 最近李女士称,她已经报警处理,经过调查了解到,这位男子确实有精神问题。工作人员已经联系到他的家属,家属来接走并带其入院治疗。 1.随意在楼道间小便,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呢? 第一,这名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行政法规。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意在楼道间小便,属于破坏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如果这位男邻居是具备正常民事行为人,他随意小便破坏了楼道的卫生,这个行为违法,会受到处罚。 男子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区分一下犯案时是否精神正常,发病期间则可以免于处罚,但是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这名男子可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如果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且对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最高会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男子随意小便,裸露自己的私密部位,因此需要面临行政拘留。但是,还是需要区分一下其犯案时的精神状态,因为对方有精神症,确定对方犯案时是属于发病期还是正常期,然后再作处罚。 2.这位男邻居扬言称要对付物业经理,这种威胁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扬言威胁,这样的行为触犯法规,要被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口头扬言威胁,如对付、处理对方,但是没有进行具体行动或者计划,会面临5-10日的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物业公司的经理是正常来做协调工作,但是这位男邻居却拒绝调解,甚至扬言威胁,给物业经理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无奈只能选择调任。男子的行为肯定违法。 3.如果是精神病患者,是否不需要对自己的过错负责? 根据《刑法》规定,当精神患者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且经过鉴定之后确定不需要担负刑事责任。但是家属或者监护人需要加强看管,必要时要接受强制治疗。 精神病患者对李女士造成了损害,这位男邻居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精神有问题,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需要观察其行为时的实际精神状态。 如果是间接性发作,如精神正常时犯案,则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法律不会因为对方曾经患有精神症就可以免除其责任。 李女士一家暂时可以安宁度日,不过后期还是有一些烦恼,比如楼道间的残留物,以及后期男子是否会治疗回归等。这些问题,仍然是李女士的心头烦事。 对于此案,您作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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