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闲来无事,拿起手机“摇一摇”,结识一名已婚女子,二人第一次见面就在酒店开房,第二次见面则在车里发生关系。男子因为用劲过猛导致心脏不适,当场去世。女子害怕二人关系暴露,取走了男子手机自行离去。9天之后,男子以及事发汽车被发现,掀起轩然大波。 红星新闻9月1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2023年,张先生拿起手机,想要“摇一摇”玩玩,这个时候,正巧张女士也在“摇”手机,两个人加上微信之后,相聊甚欢。 张先生提出,要么咱们见一面。这个想法跟张女士不谋而合,二人决定线下见一见。 2023年2月底,张先生跟张女士相约幽会。见面之后的二人如胶似漆,你侬我侬,最后去酒店开了房间一解相思之苦。 一顿干柴烈火之后,张先生跟张女士就此别过。就在这次发生性关系之后,二人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 2023年3月份,张先生跟张女士又决定出来约会。张先生跟张女士约定好地点之后,驾驶汽车去接上了张女士。 张先生跟张女士等不及来到酒店,于是就直接开到了某个街道附近,此处较为偏僻、四下无人,猴急的二人直接就在汽车后排车座发生了关系。 急于发泄,完事之后,张先生感觉身体不适,瞬间就昏倒在汽车后座。见此状,张女士惊吓不已。 望着面色苍白的张先生,张女士尝试给其进行简单的施救,但是前后持续40分钟,也没有将张先生唤醒。眼看着张先生完全停止呼吸,张女士害怕不已。 为了防止二人的关系暴露,张女士决定一走了之,甚至还顺走了张先生的手机。临走之前,张女士也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 9天之后,有人在街道后面看到了这台车子,并且看到车内的张先生。于是及时报警,工作人员也及时展开调查,很快就查到了张女士。 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张女士如实将事发当天的经过,全都和盘托出。相关部门对张先生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属于心脏病发,当时由于剧烈运动,导致急性病症发作、不幸离世。 面对家人的去世,张先生的家属不依,提出上诉,要求判令张女士赔偿48万元。 经过审理之后发现,张女士有家庭,居然还跟张先生私会,这个行为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 其次,张先生晕倒的时候,张女士也没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甚至还顺走他的手机,将其丢弃在密闭空间。 最后,判处张女士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赔偿张先生家属13.7万元。 1.明知道自己有家室,张女士还主动约其他男子私会,张女士这个行为要被谴责吗? 明知自己有家室,还是跟其他男子幽会,此举已经违背公序良俗,需要受到谴责。 2.张先生突发疾病,张女士却拿走了张先生的手机,这个行为违法吗?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这个行为属于盗窃罪,涉嫌违法。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随意取走他人的私人财物,此举构成盗窃罪。如果盗窃的价值达到脸标准,则可能构成盗窃罪。一般金额在1000-3000元以上,则可达标。 本案中张女士在张先生失去意识的时候,无法反抗,她随意取走手机,手机价值超出3000元,符合私密窃取的客观要件。因此张女士可能构成盗窃罪。 3.虽然进行了简单的施救,但是张女士却没有主动拨打110急救电话,而是直接丢弃张先生在车内,自己独自离开,张女士要对此负责吗? 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明知对方突发疾病处于危难状态,如昏迷或者停止呼吸,但是还是将其遗弃在车内,可能构成遗弃罪。 张女士自己有家室,但是仍然跟张先生发展婚外情,发生关系之后对方因为突发疾病离世,张女士内心作祟、选择逃离。 从这些行为来看,张女士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一来,张女士违背了公序良俗,会受到谴责;而来,张女士面对张先生停止呼吸,没有及时拨打求救电话,甚至拿走对方手机直接离去,这个做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风险。 张女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离世的张先生也不冤,成年人的生活准则,还是要以“法”为核心。对于这则案件,您作何看法呢?
陕西,一男子闲来无事,拿起手机“摇一摇”,结识一名已婚女子,二人第一次见面就在酒
社会情报站
2025-09-13 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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