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抢钱!江苏南通,孙某和钱某夫妇二人为了筹钱将房子典当了100万,4年间共支付了159.03万利息,因没有按期赎回形成了绝当。典当行要求二人支付本金100万及没有支付的利息,夫妻二人拿不出来,典当行直接将二人起诉了。一审判孙某和钱某夫妇归还98.2万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夫妻二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却有不同意见。[微风] 纵览新闻9月18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热议,网友也纷纷表示,这真的是“抢钱啊...” 南通的孙某夫妇,十多年前,孙某和钱某夫妻面临资金周转的难题,手头紧张,急需一笔资金来支持他们的项目。 在商量后,他们决定将房子典当出去,借助典当行的资金解燃眉之急,计划等日后经济好转后再赎回房产。 这个决定看似是一个临时的解决办法,但也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 他们找到了一家当地的典当行,经过详细沟通和商议,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他们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借款金额为100万元。 按照合同的条款,利率是按月计算的,月利率和综合费用合计达到3%,折算成年利率大约是36%。 更让人吃惊的是,如果他们未能按期赎回房产,逾期违约金是每天千分之五,相当于年化利率高达180%。 虽然这些条款在合同中很清楚,但当时的孙某和钱某夫妇并没有过多考虑这些高额的费用,他们只是希望能通过这笔钱及时缓解资金短缺的问题,并相信很快能还清债务。 在合同签署后,典当行从借款金额中扣除了25000元作为综合费用,实际转给了孙某和钱某975000元。 尽管他们拿到了急需的资金,合同中那些高额的利息和违约条款却悄然成为了他们未来的一道隐形阴影。 最初,他们的计划是迅速周转资金,按时赎回房产,然而现实远没有他们预想的那么顺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孙某和钱某的项目并未如愿顺利开展,资金仍然紧张,按期还款的压力逐渐增大。 每个月的利息负担越来越重,逾期违约金更是如滔滔江水一般,难以控制。 夫妻二人陷入了债务的泥潭,开始意识到当初签下这份合同时,自己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经过四年的辛苦还款,孙某和钱某夫妇已经支付了超过159万元,但当他们一查账目时,才发现自己依然欠着100万元的本金。 这种情况让他们感到无比沮丧,仿佛自己一直在往一个无底洞里投钱,根本看不到尽头。 尽管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现实却是——本金依旧没有减少。 典当行不顾他们的努力,转而递上了一纸诉状,要求继续偿还剩余的100万元本金以及未付的利息。 在第一审中,法院判定孙某夫妇“违约”,要求他们归还98.2万元的本金,并支付后续费用。 对于这个判决,夫妻二人不甘心,他们决定继续上诉,争取重新审视这份合同的公平性。 最终,二审法院对这份合同进行了详细剖析,逐一剔除了其中的不合法条款,并重新计算了实际应还款项。 法院认定本金并非100万元,而是实际到手的97.5万元,因为扣除了25000元的综合费用。 接着,法院指出利率不能随意设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率才受法律保护。 按照现行法律,年利率的上限是24%。因此,合同中那些高达36%乃至180%的条款都被判定为无效。 在这一法律框架下,法院重新计算了贷款的利息:以97.5万元本金,按照24%的年利率计算,四年内应支付的总利息大约为57.6万元。 而孙某夫妇在这四年中已支付了159.03万元。将这159.03万元减去合法利息57.6万元,剩下的金额超过101万元,这笔钱足以覆盖原本的97.5万元本金,甚至还有剩余。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孙某夫妇的判决,驳回了典当行提出的所有要求。 法院的裁定,不仅为孙某夫妇澄清了债务金额,也让他们摆脱了典当行的高利贷陷阱,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正当权益。 这个判决,无疑是对他们四年艰难还款的肯定,也是对不公平条款的有力反击。
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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