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友长期同居并生育了一个孩子,没想到,孩子的到来不仅没有促进感情,反而让双方感情产生裂痕,闹到分手的地步。男子拒绝承认是孩子 的生父,也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更是拒绝支付抚养费。女友一气之下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男子意向不到。 法庭上,这对曾经的恋人展开了激烈交锋。女方拿出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男子就是孩子的父亲。她向法官诉说这些年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孩子的奶粉、尿布、早教班,哪一样不要钱?她多次找男子商量抚养费的事,对方总是甩出一句“谁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孩子”。 男子在法庭上矢口否认。他声称自己和女方只是普通朋友,出生证上的信息是女方当年办手续时找他“帮个忙”而已。法官建议做亲子鉴定以查明真相,男子坚决不同意,说这会影响他现在的家庭生活。他名下明明有多处房产和商铺,却辩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 法官没有被这些说辞迷惑。审判长明确指出,女方已经提供了出生证明等初步证据,这种情况下男方如果坚持否认亲子关系,要么配合做亲子鉴定,要么拿出相反证据。男方既不肯做鉴定又拿不出像样证据,法律上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规定,推定男子就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判决结果出乎男子意料——他不仅被确认为孩子生父,还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考虑到男子拥有二十多处房产商铺,具备强支付能力,法院还支持了女方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请求,判决男子一次性支付四十余万元,彻底解决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 类似情况在全国各地法院都有发生。广西柳州有个案子几乎如出一辙,男子以同样理由拒付抚养费十三年,最终法院判决他一次性支付四十多万元。更极端的是广州从化一名男子,竟然在三次亲子鉴定结果都确认亲子关系后,仍怀疑鉴定被“做了手脚”,继续拒绝支付抚养费。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非常明确——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承担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任何理由都不能推脱。就算父母之间有过协议,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高甚至可能侵犯他人权益(如男方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权),法院也会依法调整。 那些试图通过拒绝亲子鉴定来逃避责任的人,最终都付出了更大代价。法律的推定规则让逃避者无处可逃,血缘可以质疑,责任无法推卸。每个孩子都有权利获得父母的关爱与抚养,成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不该由无辜的孩子来承担后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广东深圳,男子和女友长期同居并生育了一个孩子,没想到,孩子的到来不仅没有促进感情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0-11 22:50:18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