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打工人!”湖北武汉,父亲患癌做手术,男子发消息向领导请假7天,但领导却没有

加油冲冲冲 2025-10-18 09:19:05

“欺负打工人!”湖北武汉,父亲患癌做手术,男子发消息向领导请假7天,但领导却没有回复。于是男子又打电话向领导请假,结果7天后男子回到公司,领导却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了!男子不服,把公司告上法庭!我们非常理解这位员工在父亲重病时还要面对公司不合理的处理方式所承受的压力。从法律角度看,这起纠纷的核心在于请假程序是否合规以及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本案中,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其法律依据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关键在于员工的请假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法院认定公司的开除决定违法,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案件焦点分析 员工的请假行为是否构成“旷工”? “旷工”的认定:通常指劳动者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缺勤。判断是否构成旷工,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合理的请假手续,以及缺勤是否有正当理由。 本案情况:员工在父亲患癌手术的紧急情况下,通过发消息、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向领导请假,这已经履行了基本的告知义务。虽然领导未回复,但这并不能当然地视为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员工因父亲重病需要照顾,属于正当的请假事由,其行为不具有主观恶意,不符合“无正当理由”的旷工特征。因此,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缺乏事实依据。 公司的开除决定是否合法? 合法性审查:公司的开除决定是否合法,取决于其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员工的请假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违反”的程度。 本案情况:首先,员工请假事由正当,且已尽力履行通知义务。其次,即便公司规章制度对请假程序有规定,在员工因家庭重大变故紧急请假的情况下,公司的审批程序也应体现出合理性与人性化。领导不回复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不能将不利后果完全归于员工。综上,公司的开除决定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与维权建议 结论:综合分析,本案中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的行为,很大概率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行动建议: 收集并整理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 沟通记录:与领导请假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 医疗证明:父亲患癌的诊断证明、手术记录、住院证明等,以证明请假事由的真实性与紧迫性。 公司通知:公司作出的开除决定通知书(如有)。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牌、工资流水等,用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携带上述证据,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的开除决定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提起诉讼: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较长,需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鉴于本案事实清晰,法律依据较为明确,员工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公司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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