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一名女子,凭借在胖东来百货服饰公司12年的辛勤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因一个细小的疏忽,未及时接待顾客,竟被公司辞退,且未能获得任何赔偿。她不甘心,被解雇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的结果让她难以接受 闪电新闻10月16号报道,河南许昌的耿女士没想过,自己在胖东来12年的工龄,会栽在一次几分钟的疏忽上。 2009年刚走出校门的她,入职胖东来百货服饰公司,从基层做起,在盒裤袜子营业区负责理货、接待顾客和收银,十几年里没出过明显失误,还常受同事和上级认可。 2021年的一个早上,耿女士正在专心清点货物,这是每天开门后的固定流程,她怕中途中断会导致后续账实不符。 这时一位顾客走进营业区挑选内衣裤,监控显示顾客停留了几分钟,耿女士没立刻上前,等她忙完手头活再接待时,以为只是件小事,没想到成了失业的导火索。 公司在检查监控的时候,认为她违反了“顾客有需求时应及时放下工作接待”的内部规定,想对她进行辞退。 同年8月29日,耿女士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告诉她已经被辞退了,并且没有一点补偿。 她既震惊又委屈,自己不是偷懒,只是没兼顾好两项工作,并且顾客当时没有表现出需要帮助的样子,她没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就到了解雇的地步? 耿女士先申请劳动仲裁,败诉后又起诉到法院。 庭审时她辩解说,当时在执行点货任务,顾客没明确要帮忙,更没造成损失,就算有错也该警告,不该直接开除,还质疑“未及时接待”的条款太模糊。 但公司拿出了关键证据,2021年3月的制度培训记录,耿女士不仅参加了,还在《员工签收承诺表》上签了字,承诺愿意为违规承担后果。 法院审理后,找到相关条例,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付补偿。 法院认为,胖东来的制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也不违法,耿女士明知规定还违纪,公司解雇前也做了调查,程序没问题,最终驳回了她的赔偿请求。 这个结果出来后,网上议论开了。不少消费者说,去胖东来就是奔着服务好,希望店员主动接待,这规定没毛病。 但更多打工人共情耿女士,12年兢兢业业,一次没造成损失的疏忽就被开除,也太不近人情了。 有人点明了关键,胖东来给的工资和福利确实高,甚至有“委屈奖”,可这份好原来是有条件的,要换绝对无瑕疵的服务。 有律师分析,这案子的关键在“企业自主管理权”和“员工权益”的边界,法院支持胖东来,是因为制度合法且履行了告知义务,这是尊重企业的管理自主权。 但律师也提到,判决有个小瑕疵,没说清“一次未及时接待”为啥算“严重违纪”,毕竟没造成实际损失,连顾客都没在意。 类似的案子不是没出现过,2020年广东一家公司有个员工,收了供应商八杯咖啡和两盒口罩被辞退,最后却赢了官司。 区别就在这里,那家公司没提醒过员工,放任一年多再以违纪为由解雇,被认定是“选择性执法”,而胖东来不仅提前培训签字,发现问题后也立刻沟通,程序更到位。 现在大家争论的,本质是定和人情怎么平衡。 企业要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可对老员工的疏忽,是不是该多些容错空间? 打工人遵守规定是本分,可面对看似“合法”却不近人情的处罚,又该怎么维护自己? 这些问题,还得在一次次的争议里慢慢找到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