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的代价为什么这么大?甘肃白银这位女士的遭遇,到底打了谁的脸?​ 我们把时

马俊哲律师 2025-10-21 09:30:54

扶老人的代价为什么这么大?甘肃白银这位女士的遭遇,到底打了谁的脸?​

我们把时间拉回 5 月 16 号,白银某小区,周女士遛狗时突然听见响动,转头就看见一位坐轮椅的老人栽进了沟里。她当即跳下去救人,还喊来家属帮忙。可谁能想到,老人的儿子黄某上来就咬定:“肯定是你家狗把我爸撞下去的!” 更让人寒心的是那句:“不是你干的,你扶啥?”​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监控还原了真相 —— 老人是自己开轮椅速度太快栽下去的,周女士压根没碰着老人。可黄某不依不饶,还拉着邻居造谣周女士 “肇事逃逸”。周女士上门说理,反倒被黄某妻子推搡辱骂。为了自证清白,这两个多月她跑遍社区和派出所,整个人暴瘦了 20 多斤。直到 7 月 28 号,社区通知她去派出所拿道歉信。您听听这叫人话吗?“鉴于周女士苦苦哀求,我们决定不再追究”“后期家父一切后果与周女士无关”。这哪是道歉?分明是往伤口上撒盐!更气人的是,周女士刚把信发到网上,黄某反倒先报了警,说她泄露隐私。

可能有人要问:黄某的行为就白干了?法律真的管不了吗?当然不是!马律师明确告诉大家,这已经涉嫌名誉权侵权。根据《民法典》1024 条,周女士为维权请假的误工费、跑手续的交通费,甚至看病的医药费,都能让黄某赔。要是黄某敢拿老人的伤索赔威胁,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则罚款,重则拘留。而且《民法典》184 条 “好人条款” 早有规定,就算救人时不小心造成损害都不用担责,更别说周女士根本没碰老人。

其实,杭州早在2016年就通过立法明确:不用救人者自证清白,得由声称“被撞”的一方拿出证据。如果全国都推广这个规则,是不是能让好人少些自证清白的折腾?

最后想说:法律的意义,不仅是惩罚恶行,更是守护善意。只有让好人不再"赌运气",让坏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扶不扶"才不会成为道德考题。毕竟,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一个个具体的"周女士",更是整个社会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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