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名男子怒气冲冲走进派出所报警,要求民警“抓我女朋友”。可民警一问原因

深度程磊 2025-10-21 17:21:15

浙江嘉兴,一名男子怒气冲冲走进派出所报警,要求民警“抓我女朋友”。可民警一问原因,事情竟离奇至极——男子和“女朋友”网恋七年,从未见过面,转账五十多万元,结果对方不仅不是他以为的美女,还冒用了邻居的照片!   张先生今年30岁,在江苏昆山工作。七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住在浙江平湖新埭的女子。两人聊得火热,感情迅速升温,却始终没见过面。偶尔视频,对方也总以“脸上过敏”“灯光不好”为由不露脸。张先生起初怀疑过,但看到女方朋友圈中那些美丽的自拍,渐渐放下戒心。时间一长,情感依赖加深,他对这段虚拟爱情深信不疑。   恋爱七年,张先生几乎有求必应。女友说要买化妆品、添置衣服、换手机、家人生病,他都二话不说打钱。前前后后转账五十多万元,其中不少是借来的钱。他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对方的美丽与温柔成了他生活的支撑。   然而到了今年,张先生开始感到不对劲。因为经济紧张,他向女友提出希望暂时退回部分钱,却被各种理由推脱。对方说钱在投资、说账户被冻结,却始终不肯还一分钱。张先生心生疑虑,于是通过外卖订单地址锁定了女友的位置。今年9月,他特意从昆山赶到平湖,发消息说要见面,否则就报警。对方慌了几分钟,最终答应。   见面那天,张先生一眼愣住——眼前的女人与照片上判若两人。对方坦白,照片是她邻居的,她本人今年38岁,比张先生大八岁。张先生气得发抖,当即要求带他去找照片中的人。一进门,邻居看见他和周某后满脸错愕,完全不知情。她震惊地说:“我根本不知道她拿我的照片干了什么!”   原来,周某平时看邻居朋友圈,觉得对方漂亮,就偷走照片留作“网恋资料”。当有人介绍张先生时,她就冒充邻居身份。发现张先生单纯又大方后,便开始以恋爱为名骗钱,甚至拿去打赏男主播。张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深陷骗局,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周某确实以恋爱为由骗取张先生五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目前,她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同时查明,周某的行为不仅涉嫌诈骗,还侵犯了邻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伪造、污损、丑化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周某擅自使用邻居照片进行虚假交往,已经构成对邻居肖像权的严重侵犯,邻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更严重的是,她以虚构身份长期骗取他人财物,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周某以恋爱为幌子、以感情为手段实施诈骗,主观上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通过隐瞒身份、虚构感情获得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等待她的将是重刑。   法律专家指出,这类案件属于典型的“情感类诈骗”,俗称“杀猪盘”。不同于快速套现的电信诈骗,“杀猪盘”通过长期经营感情获取信任,再逐步诱导受害人转账。犯罪者往往以恋爱、婚姻、投资等为名,让受害者陷入情感幻觉,从而失去理性判断。张先生的经历正是这种心理陷阱的典型。七年感情、数十万投入,他始终相信自己遇到的是爱情,实际上却成了骗局中最典型的受害人。   周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邻居的人格尊严,更是对受害人情感信任的践踏。肖像被冒用,既是身份被盗,也是人格被利用。邻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一场诈骗,造成社会信任体系的破坏。这种行为对社会伦理的冲击远超金钱损失。   案件也暴露出当下网络社交中的一个问题:在虚拟空间中,人们往往以“头像、昵称、朋友圈”为判断依据,却忽略了身份验证与线下确认的重要性。面对看似完美的形象,许多人选择相信,而忽视了网络背后可能隐藏的陷阱。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交往需保持警惕,尤其涉及转账、借钱、投资时,更应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恋爱不能只靠“屏幕上的温柔”,更要靠现实中的信任。从法律角度看,诈骗所得的财物属于非法所得,警方一旦查实,将依法予以追缴返还受害人。但对于情感被骗的精神创伤,法律也无能为力。   张先生失去的不仅是金钱,更是七年青春与信任,这也是“杀猪盘”最让人痛心的地方。科技时代的爱情更应有理性的防护。无论男女,当一段感情始终停留在屏幕里、始终不愿见面,就要提高警觉。爱情可以迟到,但法律从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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