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时女方能不能分这个事儿,可真是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好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因为这房子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反目成仇。咱就来说说这复杂的情况。 有些情况是男方父母全额出资,把房子登记在了男方一个人的名下。比如说有这么一对夫妻,男方家里条件不错,婚后他父母全额出资买了套房子,就写了男方自己的名字。后来夫妻俩因为生活琐事闹离婚,女方就觉得这房子是婚后买的,自己也应该有份儿。但从法律上来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二)》,这种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己方子女一人名下的,一般视为对己方子女个人的赠予。也就是说,这房子大概率就成男方个人财产了,女方可能就分不到。 可要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呢?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这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自然是有权要求分割的。还有一种情况,男方父母只付了首付,后面夫妻两人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时候会考虑父母出资等因素。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了,不过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 我就特别能理解那些在这种事情里纠结的女同胞们。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是奔着好好过日子去的,谁能想到以后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呢?女方在婚姻里也付出了很多,可能是照顾家庭,可能是生儿育女,到最后要是因为房子的事儿被“扫地出门”,心里得多委屈啊。但换个角度想,男方父母辛苦一辈子攒钱给儿子买房子,要是因为儿子离婚,房子就得分给女方一半,他们心里也肯定不好受。这就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两边都有自己的理儿。 这事儿真的让人挺无奈的。婚姻本来应该是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互陪伴的关系,可一旦涉及到财产分割,就变得复杂又冰冷。我们都希望婚姻能长长久久,可现实却很残酷。这也提醒我们,在婚姻里,不光要有感情,也得有点法律意识。结婚前,双方最好能把财产的事儿说清楚,省得以后闹矛盾。 我就想问问大家,要是你遇到这种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分割的事儿,你觉得女方该不该分呢?或者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快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吧。 来源:头条热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