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男子晚上7点半开车带着5岁女儿去合肥,路上,突然窜出3头野猪横过马路,男子刹车不及,撞上一头最大的野猪,野猪当场死亡,车前保险杠、车灯多处损坏,男子报警后,事故认定是男子全责,让男子无奈的是4S店定损车子维修费要23000元,因为被判全责,他需自己承担修车费。男子想不通:我没超速,野猪突然横穿马路,根本来不及躲避,为啥被判全责?警方回应让他改变了想法。 2025年11月2号,晚上7点半左右,夜幕已然降临,杨先生正开着车带着5岁的女儿平稳行驶,他从安徽六安某县城出发去合肥,然而,一场意外却悄然将近。 杨先生开车行驶在某县城国道时,三头野猪毫无征兆的跑出来,欲横穿马路,天已经黑了,又没有路灯,野猪突然出现让杨先生猝不及防。 杨先生立马踩了刹车,可根本来不及躲开正在横穿马路的野猪,因为距离过近,车辆还是重重的撞上了其中最大的一头野猪,野猪当场死亡。 而杨先生的特斯拉汽车前部也遭受了严重撞击。 撞到野猪后,杨先生第一反应是报警,《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发生在11月2日19点35许,杨先生驾车在该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车子撞到横穿马路的野猪,造成车子损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因此,认定杨先生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杨先生有些想不通,自己发现野猪横穿马路时,就立即刹车,但是,根本来不及,最终撞上野猪,他觉得野猪突然出现属于事发突然,开车没办法在立即躲避,而且自己也没有超速,或者有不当开车的行为,为什么会判定全责呢?他认为不该给自己判全责。 这一判定结果,让杨先生陷入了困境,他的车前保险杠、车灯等多处都撞坏了,4S店定损后,他的车辆维修费大约要23000元。 问题来了,因为杨先生被判定全责意味着这23000元的修车费得他自己出。 杨先生不认可《认定书》中判定自己全责,毕竟当时自己没超速,也不是故意撞野猪的,只是野猪出现的太突然了,是一场“来不及避免的一场意外”,他觉得自己不该承担全责。 杨先生也有自己的理由,事发当时,天都黑了,路上连个路灯都没有,谁能想到会有野猪窜出来? 而且,杨先生回去看了行车记录仪,才发现是一头大野猪带着两头小野猪一前一后跑进国道。等他看到野猪时,车和野猪的距离不足10米,就算立即刹车也晚了。 从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看,杨先生在开车时前面没有别的车,不过,野猪出现在视频中到撞上野猪,前后时长不到5秒。 杨先生说,那个路段限速是80km/h,他当时在慢车道上开,平均车速在60km/h到80km/h之间,没超速。 他撞到野猪后,赶紧把车开到应急车道停下了,也在车后面放了三角警示牌。 对此,杨先生带着心中的疑问找了记者,而警方回复说,野猪不属于交通参与者,才以单方事故判处。 而且,还做出通俗解释,开车撞上野生动物或者流浪狗,一般都是判司机全责。毕竟动物没法负责,开车的时候,司机自己要注意观察四周。 现在杨先生说,他已经接受了这个责任认定,也联系了保险公司处理修车的事儿。 最后,杨先生透露,他撞死野猪后,相关部门把那一头被撞死的大野猪拖走,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有人问,车主没没超速,野猪突然窜出来谁能刹住?谁能告诉一下,如何正确操作才能避免突然闯出的野猪? 也有人说,车辆正常行驶撞死野猪,属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应理赔。既然认定司机全责,被撞野猪司机可不可以带走?至少可以弥补一点修车损失。 从法律方面分析,这件事的争议焦点在于,杨先生主张事发突然且无超速行为,行车记录仪显示野猪从出现到碰撞不足5秒,距离不足10米,紧急制动已无法避免事故。 事故判定全责的核心在于“操作不当”,但未充分考量野猪突然闯入的不可预见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若司机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事故可能属于意外,各方均无责任。 另外,判定全责存在争议,需结合现场证据,比如车速、制动距离等,进一步评估杨先生是否履行安全驾驶义务。 这件事杨先生已经接受责任认定了,自己承担了,毕竟从现实角度要证明自己严格按规范驾驶,野猪是突然窜出来的,躲避不及,是否该判全责?还是存在一些消耗的。 最后,杨先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在他出事的路段设置“有野生动物出没”的警示牌,同时加强监管,以免野生动物再闯进国道造成事故发生。 所以,也提醒大家开车走夜路时,为了安全,一定要多留心,注意观察四周,避免类似野生动物突然横穿马路发生事故的情况。 你觉得杨先生应该承担责任吗?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