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合法化:穷人的“体面死亡”还是社会的温柔陷阱?

山河又月明 2025-11-27 09:20:37

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里,真正允许医生直接结束患者生命的不过十几个,荷兰、加拿大这些先行者的案例,反而成了多数国家不敢迈步的警示牌,核心就在于那道绕不开的贫富鸿沟。 安乐死这东西听起来挺体面,“无痛苦离世”“尊严死亡”的说法一套套的,但落到现实里,对穷人来说更像道没得选的单选题,而不是可勾选的权利项。 加拿大2016年通过C-14法案合法化安乐死,2021年的C-7法案还扩大了适用范围,可很快就暴露了问题。 51岁的安大略省妇女索菲亚患了多重化学物质过敏症,医生说只要住上没有烟雾的干净房子,症状就能缓解,但她每月只有1169加元的残疾津贴,在高房价的安大略省连温饱都勉强,更别提找合适的住所。 政府机构踢了两年皮球,没给任何实质性帮助,最后她选了安乐死,死前说自己像“消耗性垃圾”。 还有个31岁的丹尼斯,得了同样的病,也因为住房问题差点拿到安乐死批准,她们的“自愿”里全是没钱解决生存难题的绝望。 30多岁的玛德琳更典型,25年的慢性疼痛靠特殊疗法维持,可加拿大的医保根本报不全费用,疫情一来财务彻底崩盘,只能停掉治疗,她说自己不想死,但没钱治病的日子实在熬不下去,安乐死成了唯一的“解脱”。 更戳心的是成本对比,加拿大协助一例安乐死只要2327加币,而长期治疗一个重症患者的费用动辄几十万,对财政紧张的政府来说,这简直是明摆着的“省钱方案”。 有说法称C-7法案到2025年能给加拿大省近百亿医疗费用,难怪有人调侃这是“用安乐死扶贫”。可这些数字背后,是穷人连争取治疗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推向终点。 牛津大学有研究员算过,加拿大的社会护理支出在工业化国家里最低,姑息治疗只有少数人能享受到,公共医疗的等待时间能长得让人崩溃,2005年连加拿大最高法院都承认这种等待是侵犯生命权,可到了现在,穷人还是只能在“等不起的治疗”和“付得起的死亡”之间做选择。 瑞士倒是早就成了“死亡旅游胜地”,但那是给有钱人准备的。中国台湾的体育解说傅达仁2018年去瑞士安乐死,花了300万新台币,折合成人民币60万,德国富豪更是被收过20万美金。 后来出了个叫Sarco的胶囊舱,说要免费给穷人用,结果第一次用就被警察抓了,说到底这种“普惠死亡”根本不被允许,瑞士的安乐死服务还是看人下菜碟,富人能选风景优美的森林小屋,穷人连门槛都摸不到。 那些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里,渥太华大学2020年的研究显示,接受安乐死的人里75%更富有,85%住私人住宅,全是收入较高社区的居民,这就很清楚了,安乐死从来不是穷人的“尊严选项”,而是他们在资源匮乏下的无奈妥协。 多数国家不敢放开,就是怕这种“隐性强迫”变成常态。法律里写着“自愿”“无法治疗”,可现实中穷人的“自愿”水分太大,没房子、没医保、没收入,这些本该是社会福利解决的问题,一旦安乐死合法,就可能被偷换成“医疗问题”,最后让穷人用生命为社会福利的缺失买单。 英国2015年投票否决安乐死法案时,330票反对对118票支持,反对者最担心的就是弱势群体被“诱导死亡”,就算2025年勉强通过法案,也是吵了十年才达成的妥协,细则里全是限制条款。 日本更有意思,虽然法院判例倾向认可,但至今没成文法,就是怕刑法里的“积极安乐死属犯罪”一旦放开,穷人会成为最大受害者,毕竟连消极安乐死都因为民众认同而不制裁,真立法了根本拦不住资源倾斜带来的不公。 中国一直没立法也藏着这层顾虑,1986年陕西汉中的安乐死案就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十几年里人大代表反复提议案,可就是通不过。 卫健委说社会认识没统一,其实核心还是怕福利跟不上,要是现在放开,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穷人,可能连止痛药都没见过就被建议安乐死,那不是尊严死亡,是草菅人命。 荷兰算管理得严的,2012到2015年安乐死人数从4188涨到5516,看着可控,可谁也说不清里面有没有没被发现的被迫案例,毕竟医生也有业绩压力,医院也想省成本,面对付不起钱的患者,几句“治疗意义不大”就可能改变选择。 说到底,安乐死这东西就像块试金石,得先有能兜底的社会福利,能让穷人也住得起房、看得起病、扛得起治疗费用,才能谈“自愿选择”。 可现在全球多数国家连基本的医疗公平都没做到,就急着放开安乐死,无异于给穷人挖了个温柔的陷阱。 那些禁止安乐死的国家,不是不懂重症患者的痛苦,而是更清楚,对穷人来说,真正的解脱是能活下去的资源,不是加速死亡的针剂,与其忙着给“死亡”立法,不如先把“生存”的保障做扎实,不然所谓的“尊严死亡”,不过是给资源分配不公贴的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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