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开封市委书记戴季英,自恃功高,向毛主席要官,希望担任省委书记,毛主席

小史论过去 2025-12-03 13:11:14

1952年,开封市委书记戴季英,自恃功高,向毛主席要官,希望担任省委书记,毛主席气道:“开除党籍,永不录用!” 戴季英出生于1906年2月28日,在湖北红安一个小康家庭长大,早年接受教育,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积极参与革命工作。1927年,他与同志们在红安县北七里坪重建中共黄安县委,组织农民自卫军开展斗争。同年11月13日,黄麻起义爆发,他担任暴动总指挥部成员兼七里区农民义勇队总指挥,领导3万余名农民攻克黄安县城,歼灭敌警备队,捣毁县政府,建立革命政权。这次起义标志着鄂豫边根据地的初步形成,他代理黄安县委书记和农民暴动总指挥,负责第七军的领导事务。在根据地开创期,他指挥部队多次击退国民党进攻,巩固了革命力量。1931年6月,中共鄂豫皖省委成立,他成为省委委员,后任红二十五军七十四师政委。 1933年,戴季英出任红二十五军政委,与徐海东合作,在鄂豫皖地区开展游击战争,粉碎国民党多次围剿行动。四次反围剿失利后,红四方面军主力西征,他参与重建红二十五军,任政委兼七十四师政治委员和鄂东北游击总司令,坚持根据地斗争。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开始长征,他改任军政治部主任。长征途中,面对蒋介石30多个团的进攻,他领导部队每日行军上百里,与敌军周旋,最终北上商洛,突袭荆紫关,打乱敌军部署。抵达陕北后,他先后担任红二十五军参谋长、中共鄂豫陕省委委员、中共鄂陕特委书记、中共陕甘晋省委常委、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保卫局局长等职务。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军事和政治经验,但也涉及一些整肃运动的执行。 抗战时期,戴季英担任新四军第四支队副司令员。1938年2月,他与郑位三传达中央指示,指挥支队东进抗日,在合肥一带展开游击。高敬亭事件后,原支队改编,他任新四支队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后参与组建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1944年夏,受中央委派,他与王树声赴河南,任中共河南区党委书记、河南军区暨人民抗日军政委员,领导抗日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他被任命为河南省委常委和开封市委书记,负责地方建设。但他对这一安排不满,认为自己在抗战时担任的河南区党委书记相当于省委书记级别。这种不满逐渐积累,导致后续行动。 1951年,戴季英写信给毛主席,列出自己从黄麻起义到长征、抗战的贡献,强调个人功劳,要求升任中央委员和河南省委书记,同时指责河南省委其他领导存在问题。这一举动违反党的组织原则,挑战集体领导制度。1952年2月,毛主席阅读信件后,批示开除党籍和公职,永不录用。这一决定基于戴季英触碰纪律红线,不仅索要职位,还公开攻击同僚。河南省委于2月12日召开会议,分析信件内容,确认其反党、搞宗派、破坏团结、违反组织原则四条错误。2月22日,《人民日报》刊登处分决定,事件传遍全国。这一事件反映了党的纪律严明,对高级干部的要求一视同仁。 戴季英的革命生涯并非一帆风顺,早年在鄂豫皖根据地,他执行上级整肃命令,导致红二十五军实力受损,部队伤亡增加。抵达陕北后,他参与肃反工作,与朱理治、聂洪钧合作,针对刘志丹等开展行动,但中央红军及时制止,避免更大损失。这些经历显示他曾卷入党内错误运动,影响了其声誉。新中国成立初期,他担任开封市委书记期间,地方工作涉及城市建设和经济恢复,但他对职务不满的情绪影响了个人判断。写信要官的行为,直接导致政治生涯中断,体现了党的组织纪律不容挑战。 处分后,戴季英从开封市委书记岗位撤销,生活转为普通状态,反省自身错误。直到1984年4月,中央组织部门审阅档案,准予平反,恢复党籍和省级干部待遇。从此,他以省级干部身份生活,领取相应待遇,但未重返领导岗位。这一平反过程基于对历史问题的重新评估,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原则。他的晚年主要在郑州度过,参与老干部活动,回顾一生经历。1997年11月29日,他在郑州去世,享年9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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