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公开呼吁! 要求北大法学院公开外国学术捐款项目,这把火可烧得旺!依我看,不光北大,所有接受国外政府或非政府组织资金的学校、个人都得公开。 美国对外国资金的监管严到啥程度?去年三月,美国众议院刚通过《威慑法案》,把高校外国捐赠的报告门槛从每年25万美元直接砍到5万美元,只要是来自“受关注国家”的钱,哪怕是一笔小钱都得上报,瞒报不仅要罚款,还得撤销联邦资助。 更狠的是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113个国家的金融机构都得给美国税务局报信,只要账户里有“美国标识”,资金变动全在监控之下,故意不报最高能判10年监禁,罚50万美元。 俄罗斯更直接,去年十二月刚通过新法案,要求“外国代理人”必须把所有收入转到专门的卢布账户,连稿费、专利费都得管起来,一旦发现资金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直接划进国库。 人家都把监管的篱笆扎得这么紧了,咱总不能还敞着门装傻吧? 再看看咱国内的情况,不是没有相关规定,《公益事业捐赠法》里写着受赠人得公开捐赠情况、接受监督,但实际执行起来漏洞太多。比如境外捐赠的申报流程模糊,多少金额需要备案、怎么审核附加条件,这些关键问题都没说透。 就拿高校来说,这些年外国资金流入不少,但公开的信息大多是“接受某某基金会捐赠”,具体给了哪个课题组、研究方向是不是受捐赠方左右,普通人根本查不到。有业内人士透露,有些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明着是学术探讨,实则跟着外国资助方的调子走,甚至刻意放大社会问题,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最让人膈应的是那些“双标公知”。 平时天天把“与国际接轨”挂在嘴边,一会儿说要学美国的学术自由,一会儿夸俄罗斯的监管高效,可真到咱要搞外国资金监管立法了,他们立马换了副嘴脸。要么说“这会影响国际学术交流”,要么喊“这是搞封闭保守”,装聋作哑还算好的,有的甚至直接跳出来反对。 其实说白了,他们就是怕这把火烧到自己身上。不少公知背后都连着外国资金链条,要么拿人家的资助做研究,要么靠人家的经费办讲座,一旦立法监管,这些见不得光的“奶酪”就保不住了,老窝自然也岌岌可危。 有人可能会问,正常的国际学术捐赠也该管吗?当然不是要一刀切。我觉得项立刚的呼吁说到了关键——不是要禁止外国资金进入,而是要“公开透明”。就像美国允许外国资金进高校,但必须说清来源用途;俄罗斯管控“外国代理人”资金,但没堵死正常的学术合作。 咱要立的法,得明确哪些资金可以收、哪些碰不得,比如纯粹支持基础研究的捐款没问题,但附加政治条件、要求修改研究结论的,必须坚决拒绝。同时得建立统一的公开平台,不管是高校还是个人,接受外国资金就得实时公示,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督。 更重要的是,这事儿关系到国家的文化安全和制度根基。现在有些领域确实受外国影响太深,比如某些教材里悄悄塞进西方价值观,有些学术会议上一味吹捧西方制度,这些看似小事,积少成多就可能动摇共识。俄罗斯杜马主席沃洛金说过一句话,“不能让背叛国家的人靠国家致富”,这话糙理不糙。 如果任由外国资金带着政治目的渗透,久而久之,不仅会有西化风险,甚至可能危及制度安全,这可不是小题大做。 当然,立法监管也得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搞“一刀切”。 要区分清楚正常的学术捐赠和带有政治渗透目的的资金,比如对支持基础科学、技术研发的外国捐款,可以简化流程、提供便利;但对人文社科、舆论传播领域的资金,就得从严审核。 同时要借鉴美俄的经验,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教育、财政、国家安全部门联动,既防住风险,又不耽误正常的国际交流。 说到底,项立刚这把火烧得正是时候。在全球化时代,咱不拒绝外国资金,但也绝不能当“冤大头”,更不能任由别人拿着钱来搞渗透。 推出外国人代理法案,不是要关起门来,而是要安上“过滤网”;公开外国捐款信息,不是要打压学术自由,而是要让学术研究站得更直、走得更稳。这事儿早该办了,再拖下去,真要出了大问题,可就追悔莫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