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悲歌:老人离世兄妹争产,一年后遗产竟成“诅咒”? 青阿姨一个人住在上海虹口,没结婚也没孩子,她跟最小的哥哥鹤阿伯一家走得近,常当面说要给侄女小芳房子,但她只写了个手写的纸条,没公证也没人作证,其他几个兄弟姐妹早就不来往了,关系冷得像冰。 她2022年2月离开人世,大家都没提起这件事,到了2023年,大伯听说妹妹去世的消息,才把亲戚们叫到一块儿商量分遗产的事,鹤阿伯一直没提那张纸条的事情,他怕女儿被卷进老一辈的恩怨里面,他既不说出来也不去销毁它,就这么一直拖着,别人觉得他是在藏着什么东西。 小芳后来打听到遗嘱的事,马上让爸爸把照片发给她,她当天就把照片转给大伯他们,说她要接受这个房子,结果松大伯他们立刻去法院告她,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全部财产,小芳也申请加入诉讼,说这房子是姑姑留给她的。 法院主要考虑两个问题,鹤阿伯保持沉默算不算故意隐藏遗嘱,小芳在一年后才提出接受遗产是否已经超过时限,法官最终认定遗嘱真实有效,但小芳没有在规定的六十天内做出回应,法律上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权,鹤阿伯虽然一直没出声,但没有构成欺诈或盗窃行为,只是在分配遗产时需要相应少分一些。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鹤阿伯分到三成遗产,因为鹤阿伯照顾过青阿姨,小妹玉阿姨分两成六,大伯和大姐各得两成二,丧葬费和抚恤金扣掉实际开销之后由四个人平分,这种事其实挺常见的,老人留下一张字条,亲戚们都不知道内容,等发现的时候早就过了期限,法律条文写得明明白白,现实中却几乎没人能按时反应过来。 我总觉得这种六十天的规定太理想化,人去世后亲戚可能还不知道有遗嘱存在,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表态呢,法院这次没有扩大解释相关条款,也没有让隐瞒的人承担赔偿,算是给事情留了余地,但这件事也说明家庭内部的账目关系,不是单靠一纸文书就能算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