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在一家饭店订了一桌饭,进行重要的商务宴请,他带了4瓶飞天茅台过去。

粉墨叔叔 2025-12-18 00:05:13

湖南长沙,男子在一家饭店订了一桌饭,进行重要的商务宴请,他带了4瓶飞天茅台过去。在分酒的过程中,发现服务员动作很慢,还出去过包厢,感觉不对劲,悄悄观察,发现服务员在衣服下有小动作,当场抓到服务员调包。他只带了4瓶酒,桌子上却出现了5瓶,他很确定其中有2瓶不是自己的,因为标签不一样。男子要求服务员找老板来处理,可老板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却让男子很气愤。 四瓶变五瓶,这本该是“聚宝盆”里才有的神话情节,却在长沙一场高端商务局上荒诞上演。这哪里是请客吃饭,简直是在看服务员变魔术。 事情发生在11月29日,陈先生为了招待重要的大客户,特意在当地挑了家口碑老店,更是下了血本,拎去四瓶53度的飞天茅台。 懂行的都知道,这一桌酒水就破万了,为的就是生意场上的面子和诚意。谁承想,这点面子全被服务员衣服下的那只手给扒了个精光。 当时在包厢里,服务员主动揽下了倒酒的活儿。起初陈先生只是觉得这小伙子手脚不太利索,倒个酒磨磨蹭蹭,还时不时往包厢外跑。 这种反常举动引起了陈先生的警觉,生意人的敏锐让他决定不动声色地“盯着”。这一盯,果然看出了猫腻——服务员的手总在工作服下面掏弄,衣服下摆鼓鼓囊囊的,明显藏了东西。 陈先生没含糊,看准时机一声呵斥,直接上前查看。好家伙,当场从对方衣服里搜出一瓶酒。再回头一看桌子上的酒瓶,更荒唐的一幕出现了:明明只带进来四瓶酒,此时桌面上却摆着五瓶。这是玩了一出“狸猫换太子”,而且还没换利索。仔细一对比,至少有两瓶酒的标签跟原装对不上号。 眼看戏演砸了,那名涉事服务员也是“机灵”,趁乱夺门而跑,一溜烟消失在走廊尽头,留下一屋子惊愕的客人和一地鸡毛。这顿人均不菲的商务宴,算是因为这场拙劣的偷梁换柱彻底搅黄了。 这事儿最让人窝火的,还不是那一瞬间的糟心,而是店家事后的态度。 按理说,客人在自家店里遭遇员工手脚不干净,老板第一时间就该登门赔罪。可现实是,整整十多天过去,饭店负责人肖女士连一个歉意的电话都没打过,这种冷处理彻底惹怒了陈先生,被逼无奈之下,他只能找媒体曝光讨说法。 面对镜头,店家也是一肚子苦水,反复强调那是刚招来的新员工,出了事第二天人就跑了,饭店也是“受害者”,甚至说因为这事还赔了钱——事发当晚为了安抚陈先生,店里不仅报了警,还现场掏了一万元把那四瓶不论真假的酒全“买”了下来。 店家觉得冤,认为既然已经掏钱平事,这篇章就该翻过去了。但账显然不能这么算。 从法律的逻辑看,那句“人已经离职”根本不是免死金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写得明明白白,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得先扛起侵权责任。 换句话说,不管那服务员是干了一天还是十年,只要他在给你端盘子倒酒,这锅店家就得背。至于老板赔偿后怎么找那个跑路员工追偿,那是饭店内部的事,不能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再往深了说,这也不仅仅是民事赔偿那么简单。四瓶茅台价值过万,调包两瓶以上,这就够得着“盗窃数额较大”的刑事门槛了。这服务员虽然最后没把酒带走,但也属于盗窃未遂,真要较真起来,不但要赔钱,搞不好还得进去蹲些日子。 更重要的是,陈先生真正在意的是那顿被搅黄的饭局吗?那个价值1888元的套餐没了可以再点,但商务宴请背后的合作机会、我在客户面前丢失的信任与体面,是你那个新员工能赔得起的吗? 也许是媒体介入给了压力,也许是店家终于回过味儿来。负责人肖女士最终给出了新的补偿方案:除了之前买酒的一万元,再免费赠送陈先生一桌同档次的1888元套餐,并且正式承认,没把客户招待好,确实是管理上的失职。 面对这份迟来的诚意,陈先生选择了退一步,表示愿意给店家一个改错的机会。毕竟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但也给我们所有在外就餐的人提了个醒:越是贵重物品,越得在这种“灯下黑”的地方多留个心眼。至于店家,如果不把员工的手脚管住,再好的口碑,也经不起这几瓶假酒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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