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部门回应买到6天后调味酱#【外卖买到“6天后的调味酱” 消费者曾因免罚决定起诉 市监部门已处理:罚款一万元】#餐饮店卖6天后调味酱被罚一万# 今年6月9日,家住山西太原市的陈女士在某连锁餐饮店下单外卖,收到的花生芝麻调味酱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6月15日。陈女士选择对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门店进行投诉,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商家的行为作出“免罚决定”,此事引发多家媒体报道关注。今年12月10日,小店区市监局营盘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在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该事件由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并非免罚,具体处罚结果可关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前,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该处罚决定:因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涉事门店所属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4.9元,罚款10000元。对此处罚,餐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暂不回应。网页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