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男子和妻子分居7年,和一女员工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还生了孩子。妻子发现

粉墨叔叔 2025-12-23 00:05:45

宁夏永宁,男子和妻子分居7年,和一女员工发展为情人关系,两人还生了孩子。妻子发现后,跟男子协议离婚,并要求丈夫情人返还68万夫妻共同财产。可男子却说:自己给女员工的转账不是赠与,而是给她发的工资、奖金,以及对方给自己订机票、酒店等的垫付款,是正常资金来往,还有部分是自己父亲对女员工的赠与。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宁夏永宁发生的一起荒唐事,撕开了婚姻存续期间财务纠纷的一角:一名公司股东以发工资、报销差旅费的名义,数年间向情人转账几十万,试图用“员工”身份掩盖这段婚外情的实质。 这起官司的种种细节,不论是所谓“垫付机票酒店钱”的辩解,还是甚至把自己老父亲搬出来当挡箭牌的行为,都让人看到了在利益面前人性算计的复杂程度。 这并不是那种毫无感情基础的一夜荒唐,而是一场长达数年的“潜伏”。当事人李某与妻子虽然法律上仍是夫妻,但从2018年9月起,两人的生活轨迹其实早已平行——分居长达7年之久。这七年里,名为丈夫的李某,身边早已有了另一个叫马某的身影。 讽刺的是,马某还有一个正式身份——李某公司的女员工。正是这层工作关系,成了后来庭审中李某最大的“挡箭牌”。李某辩称,自己给马某转的那几十万块钱,哪里是什么赠与?那是公司正常的资金流转。 在法庭上,这本“糊涂账”被翻得底朝天。李女士作为原告,手里拿着厚厚一叠转账记录,金额累计高达86万余元,她只要求追回其中的68万余元。 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某却显得振振有词。按照他的逻辑,马某是员工,给他订机票、定酒店是分内之事,自己转过去的钱,一部分是给她的工资奖金,另一部分是报销这些垫付的款项。 为了进一步撇清关系,他甚至声称其中还有一部分钱是“自己父亲对马某的赠与”,这钱跟他没关系,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套说辞看似天衣无缝,实则是试图利用公司财务的灰色地带,为婚外情买单的同时规避法律风险。 但这套逻辑没能完全忽悠住法官。法院在审查时发现了关键漏洞:如果仅仅是纯粹的雇佣关系,为何会有如此频繁且大额的资金往来?而且这期间,两人的关系早就突破了上下级界限——2022年1月,马某已经为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就让那些所谓的“工资”和“差旅费”显得欲盖弥彰。然而,案件的判决也并非一边倒地支持原告所有诉求,这里面牵涉到了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司法认定难点:在公私混同的情况下,如何剥离真正的赠与? 虽然《民法典》第1062条和1043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和忠实义务,认定私自赠与情人大额财产无效,但法院在最终核定金额时,不得不面对一堆混乱的证据。 李某和马某之间确实存在工作交集,部分转账确实无法像切割蛋糕一样清晰地分出哪一笔是纯粹的“买包钱”,哪一笔是“定酒店钱”。 再加上李女士早在2022年12月就已经得知了私生子的存在,却直到2025年1月双方协议离婚前后才彻底把这笔旧账翻出来清算,这种滞后的维权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被纳入了法官的裁量考量。 这就导致了一个看似“折中”的结果,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李女士要求的68万元全额返还,而是在考量了马某作为员工的特殊身份、资金往来的复杂性以及李女士未能及时主张权利等因素后,酌情判决马某返还25万元,这个数字既打脸了李某所谓的“纯洁工作关系”,也显示了法律在面对证据混杂时的审慎。 这种判决结果,显然让双方都很难受。李女士觉得这是共同财产被侵吞,李某和马某也不服气。李某甚至抛出了更奇葩的“股份论”——他认为既然已经离婚,那这些赠与款里他也该有一半的权益,要求少还点。 这种到了最后关头还要从前妻手里“抠”回一点的做法,无疑让这段关系的体面碎了一地。二审法院的态度则非常坚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理由很硬核:既然无法提供新证据证明那些钱纯粹是合法的劳动报酬,那这笔裹挟着背叛的“糊涂账”,就必须有人为此买单。 这个案子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分居期间夫妻财产关系的脆弱与敏感。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分居了、各过各的了,赚的钱就归自己随意支配,想给谁花就给谁花。 但法律并不认同这种“心理离婚”,只要没领那张证,钱袋子名义上就是拴在一起的。试图用“发工资”“还垫资”这种障眼法来转移婚内财产,或许能搅浑一时的水,却经不起法条的过筛。到头来所谓的情分和算计,在法律的判决书上,不过是几行冷冰冰的折价补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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