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采蘑菇遭男子抢劫,重1.79公斤价值143.2元的白花脸蘑菇被抢走,法院: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25年8月5日,陶某与其女儿金某在呼伦贝尔某嘎查附近草场采蘑菇时,男子胡某骑摩托车停在陶某一旁,抢二人采摘的蘑菇。 谁能想到,143.2元的蘑菇,竟换来了三年牢狱之灾?乍一听,不少人会嘀咕:是不是判重了?不就是几斤山野里的菌子吗?犯得着把人送进监狱蹲三年?可真要掰扯清楚这事儿的来龙去脉,就知道这判决不仅不重,反而敲得响亮、判得精准。 先看案发时的场景。呼伦贝尔的嘎查草场,天高野阔,平日里人迹不算稠密。陶某带着女儿弯腰采蘑菇,筐里的白花脸蘑菇一颗颗攒起来,是母女俩顶着日头忙活大半天的收获。这蘑菇不是超市里随手能买到的货品,是当地人靠山吃山的生计,是带着露水和泥土香的念想。胡某骑着摩托车冲过来的时候,恐怕没把这对母女放在眼里——他觉得抢几斤蘑菇算什么?不过是顺手牵羊的小事。可他忘了,抢劫罪的定罪核心,从来不是抢了多少钱的东西,而是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 据裁判文书披露,胡某并非简单“拿”走蘑菇。他停车后径直上前,言语威胁陶某母女,面对对方的阻拦,甚至有推搡动作。荒郊野岭的,一对母女面对陌生男子的蛮横,心里得慌成什么样?女儿说不定吓得躲在妈妈身后,连哭都不敢大声。胡某抢走蘑菇筐的那一刻,抢走的不只是143.2元的菌子,更是母女俩的安全感。这就不是简单的“偷”,而是明晃晃的“抢”。 有人可能会抬杠:143.2元,够得上犯罪的门槛吗?这里就得掰扯清楚法律条文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不管抢到财物的多少,都构成抢劫罪。哪怕抢的是一块钱,只要手段是暴力胁迫,就够得上刑事追责。更何况,胡某抢劫的地点在偏僻草场,属于“入户抢劫”之外的野外孤立场景,对被害人的心理压迫更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正是严格依照法律条款,结合犯罪情节作出的裁量,既没从轻放纵,也没过重苛责。 这事儿最让人警醒的,是胡某的侥幸心理。他大概率觉得,抢几斤蘑菇而已,就算被发现,顶多是赔点钱、道个歉,根本想不到会触犯刑法。这种“小恶不算恶”的心态,才是最可怕的。生活里,总有人觉得占点小便宜、耍点横不算什么,却不知道法律的红线早就划好了。别说抢蘑菇,就算是抢一包烟、一瓶水,只要动了粗、用了威胁,就是抢劫。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发生在呼伦贝尔的嘎查草场,当地不少牧民和村民都有进山采蘑菇、挖野菜的习惯。这些山野里的收获,是他们增收的重要途径。胡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陶某母女,也让其他进山劳作的人心生忌惮。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是在给所有人提个醒:别把小恶当小事,别把法律当儿戏。你觉得的“顺手牵羊”,可能就是牢狱之灾的开端;你仗着强势欺负弱小的那一刻,就已经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 说到底,这143.2元的蘑菇,成了一面镜子。它照出了胡某的无知和蛮横,也照出了法律的公正和严明。法律不会因为涉案金额小就纵容暴力,也不会因为情节轻微就放任欺凌。对于陶某母女来说,这个判决是一份安慰——她们的委屈有人听见,她们的权利有人撑腰。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这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敬畏法律,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藏在每一个遵纪守法的细节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