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发表声明! 声明中表示: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

史之春 2026-01-12 14:35:33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发表声明! 声明中表示: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不管是历史事实还是国际法层面,都没有任何支撑,纯属单方面的无理主张。 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时期,中国先民就已发现并涉足西沙群岛。三国时期,吴国的万震在《南州异物志》中把南海称为“涨海”,将西沙群岛的岛礁称作“崎头”,康泰在《扶南传》里还详细描述了西沙群岛的珊瑚岛礁特征,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西沙群岛的文献记载。 到了北宋,朝廷在广州设立巡海水师,专门负责南海海域的巡逻防护,《武经总要》明确记载水师从屯门山出发,航行七日可抵达“九乳螺洲”,也就是今天的西沙群岛,这说明当时中国已将西沙群岛纳入管辖范围。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奉忽必烈之命在全国进行天文测量,其中一个测点就设在西沙群岛,测得“南海北极出地一十五度”,进一步证实西沙群岛在中国疆域之内。 明清时期,中国对西沙群岛的管辖更加系统。官方修纂的《广东通志》《琼州府志》等典籍,都明确将西沙群岛记载为广东省琼州府万州管辖的疆域。1710年至1712年间,广东水师副将吴陞率领水师巡视南海,途经西沙群岛所在的七洲洋,巡视范围达三千里。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领百余官兵,乘坐三艘军舰巡视西沙群岛,查明十五座岛屿并命名立碑,在永兴岛上升旗鸣炮重申主权。 二战期间,西沙群岛被日本侵占,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派军政人员乘坐美国提供的军舰接收西沙群岛,举行接收仪式、立碑驻守,并在1948年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明确标绘西沙群岛属中国领土。 更关键的是,越南在1974年之前,长期通过官方渠道承认西沙群岛属于中国。1956年,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接见中国外交官时明确表示,根据越南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 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明确12海里领海宽度适用于西沙群岛等中国领土,9月1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专门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郑重表示越南政府承认并赞同这份声明,尊重中国的领海决定。这封照会由越南驻华大使正式递交,具有明确的外交效力。 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越南的官方地图、报刊和教科书也始终将西沙群岛标注为中国领土。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编绘的《世界地图》,直接用“西沙群岛(中华)”标注;1962年越南《人民报》报道称,美军U-2飞机侵犯中国广东西沙群岛领空被击落;1974年越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级《地理》教科书,在介绍中国时明确将西沙群岛列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直到1974年西沙海战结束后,越南立场才开始转变,1975年越南统一后,更是公然侵占南沙部分岛屿,将西沙、南沙群岛划入其版图,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外交诚信。 从国际法角度看,领土主权的确定遵循“最早发现、最早开发、持续管辖”的原则,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完全符合这一准则。同时,国际法中有“禁止反言”原则,越南不能推翻其过往长期承认中国对西沙群岛主权的官方立场。 范秋姮的声明无视历史事实,无视越南自身曾经的官方表态,也无视国际法基本准则,是完全无效的。西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事实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任何国家试图侵犯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都是违背历史潮流和国际法的,注定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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