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可以把国有企业,改成私人企业。改革开放,也可以把集体企业,改成个人拥有

记实馆 2026-01-27 20:11:19

改革开放,可以把国有企业,改成私人企业。改革开放,也可以把集体企业,改成个人拥有。但是,国家的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是最不应该让个人开发和占有的。水库这种公益性的资源,更是如此。 咱们把时间轴往回拨一拨。沙沟水库是啥时候建的?那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体会不到那时候的艰难。那时候没有挖掘机,没有大卡车,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成千上万个农民兄弟,那是咱们的爷爷辈、父辈,用肩膀挑,用手推车推,一铲子土一滴汗,硬生生在荒地上垒起来的。 那会儿条件苦,家家户户都要出人出力,有的村民甚至拆了自家房屋、让出赖以生存的良田,只为让周边十几个村庄能摆脱旱涝灾害的困扰。 通水那天,看着清流顺着人工渠沟淌进干裂的田地,不少扛过最苦日子的硬汉都红了眼眶。那坝体里埋着的不只是泥土,还有一代人的奉献与期盼,这样的工程从诞生起,就刻着“公益”二字,归属于全体乡亲,归属于国家。 咱们得把道理掰扯明白,改革开放的改制红利,从来都有明确的边界。国企、集体企业改制,改的是经营模式和产权归属,这些领域多是竞争性行业,市场化运作能激发活力、提高效率,最终惠及社会。 但矿产、水利这类资源不一样,它们是自然赋予的公共财富,更是民生保障的底线,一旦交给个人占有开发,逐利天性必然会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就说水库,它的核心功能从来不是赚钱,而是防洪抗旱、保障饮水和灌溉,这些都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存的根本。 要是交给私人打理,为了压缩成本,大概率会缩减堤坝维护、清淤保洁的投入,久而久之,水库就会变成“病险库”,汛期挡不住洪水,旱季供不上水源。 有些地方就吃过这样的亏,私营后的小型水库长期失修,水质浑浊不堪,不仅影响农田灌溉,连周边村民的饮用水安全都受威胁,最后还是得靠政府买单整改,得不偿失。 可能有人会问,难道水库就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了吗?当然可以,但前提是不能触碰“私人占有”的红线,不能动摇政府主导的公益属性。 浙江德清的做法就很有借鉴意义,当地把不承担饮用水功能的小水库,通过合规方式出让部分水域的经营权,用于发展垂钓、露营等农文旅项目,但水库的防洪调度、安全管理始终由政府主导,防洪效益永远放在第一位。 经营方不仅要支付承包费用,还要按营业额比例给村集体分红,这些收益最终又反哺到水库的生态维护和工程运行上,既激活了资源价值,又守住了公益底线,还能带动村民就业增收,实现了多方共赢。 这背后其实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根据《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水库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即便是个人依法投资兴建的水库,防洪调度和大坝安全也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能由个人随意处置。 沙沟水库后来的除险加固工程也印证了这一点,2021年国家和地方投入五千多万资金推进工程,从项目审批到建设管理,全程由水利部门主导,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这正是公共资源由国家主导保障的体现。 回头再看沙沟水库,那些用肩膀挑出来的堤坝,那些用汗水浇灌的希望,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记忆和公共责任的传承。 咱们的祖辈父辈不计回报地付出,不是为了给后人留下一份可以私占的财产,而是为了守护一方水土的安稳。改革开放追求的是共同富裕,是让更多人享受发展红利,而不是让少数人侵占公共资源、损害多数人利益。 矿产、水利这些核心资源,就像国家的“命根子”,是保障民生、稳定发展的基石。允许市场化运作、激活资源价值是好事,但必须划清边界:私人可以参与经营,但不能占有所有权;可以追求合理收益,但不能牺牲公益属性。 政府要当好“守门人”,通过严格监管和制度设计,确保公共资源始终为全民服务,这才是改革开放的初心所在,也是守护好祖辈遗产、保障子孙后代利益的关键。 MCN双量进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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