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河北任丘,一女子生完孩子,3天之后,从阴道排出大便,女子急了,这才知道医生在她生孩子时侧切,直肠被切漏,可医生隐瞒真相,没采取任何措施,从而导致了直肠阴道瘘,可女子感染严重,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女子漏气漏便,穿纸尿裤,靠输营养维持身体,女子找医院理论,医院推诿敷衍,涉事医生还在继续接诊看病,啥事没有,女子急了,多方投诉,卫健部门的答复令她崩溃了。 李霞十月怀胎,转眼就到了生产的日子,2024年5月14日,她产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 可她没有想到,她的噩梦从今天开始了。 李霞身体健康,生孩子时也是顺产,可顺产时做了侧切,医生也给她进行了手术的缝合。 做完了手术,医生说她和孩子母子平安,医生还叮咛,要她只能吃无渣的流食。 她在住院期间,护士给她了护理,可这期间,谁也没有说过手术中的问题。 李霞原本以为,用不了多久的时间,身体就会慢慢的恢复,可万万没想到的是,3天之后,李霞上厕所,突然发现,从阴道里排出来大便! 李霞吓得脸都变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自己大便已经不受控制了! 经过诊断,医生说她是直肠阴道瘘,因为情况危急,赶忙给她转院处理。 可是到了第二家医院一看,医生发现李霞的伤口处已经重度感染,这家医院没有救治的能力,李霞又被转往上一级的医院。 经过一番细致的检查,医生查出李霞的直肠下端,有指尖大小一个瘘口,并且瘘口处严重感染,已经错过了最佳手术时间。 医生只好先做抗感染治疗,只有等感染好转,才能考虑做手术治疗。 而之前那家医院,只承认是在缝合侧切伤口时把直肠给缝穿了。 那既然缝穿了,为何没有采取补救措施?为啥要隐瞒此事,为啥不给病人说明情况? 就是因为医生的不负责任,这才造成了李霞伤口的重度感染,李霞气不打一处来,这是把病人的健康当做了儿戏? 之后一年,李霞一直在做抗感染治疗,可2025年做手术时,手术失败了。 李霞痛苦万分,她的身体遭受到了重创,如果找不到能做手术的医生,她就得做造口手术。 李霞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她一年四季都穿着纸尿裤。 她不敢外出,随时都会漏气漏便,她生怕身上会有难闻的气味。 她心里自卑,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她身体每况愈下,靠输营养液维持身体的机能。 之后,她又患上了风湿病,她年纪轻轻,却因为一场医疗失误,造成她现在的痛不欲生。 李霞找医院讨要说法,可医院推诿,敷衍了事。 李霞万般无奈,找到媒体公布此事,记者发现,在李霞分娩记录上显示,肛查发现有一针可吸收线穿透直肠黏膜,直肠指诊配合下拆除缝线。 而且李霞出院记录上写着,产后3天发现直肠阴道瘘,家属协商后转上级医院治疗。 可是,对直肠的损伤,医生并没有告诉李霞,也没有采取任何治疗,直到李霞出院,这才看到了手术记录。 之后涉事医生将李霞拉黑了,那医生依旧正常上班接诊,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李霞希望医院能给她个交代,可医院没给她任何说法。 之后李霞继续投诉,卫健部门出具了一份告知书,上面显示,经过调解,该医院主动提出给李霞垫付20000元,遭到家属拒绝。 可李霞和家属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李霞不肯放弃,又在多渠道投诉。 之后,卫健部门对医院做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可李霞认为,为啥涉事的医生却没一点事,可卫健部门回复,不能一案两罚! 李霞崩溃了,找媒体求助,李霞认为,医院和医生是两个不同的主体,都该处罚! 可是目前,医院仍然没有任何回复。 李霞医疗费已经花了十几万了,她身体不行了,钱也没了,无论如何,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医师法》第55条规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院和医生是独立的责任主体,处医院不代表免除医生的个人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李霞可以走法律程序,主张医疗损害赔偿,要求医院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损害抚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