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1938年,张自忠的手下糟蹋了一个16岁的女孩。得知情况后,张自忠怒不可遏,势必要查出“凶手”。不料,真正查到“凶手”后,张自忠却傻眼了,因为此人不但杀过18个鬼子,还救过他的命。 1938年3月,第59军正急行军奔赴台儿庄。讽刺的是,他们要去支援的,是张自忠曾经的宿敌庞炳勋。为了国家,张自忠连私仇都放下了,可他的警卫营长孙二勇,却在这个节骨眼上,给59军的脸上抹了一把洗不掉的黑灰。 那天大雨滂沱,一对母女跪在泥地里,拦住了张自忠的马,母亲哭得几度晕厥,旁边那个才16岁的姑娘,眼神里已经是一片死灰。 就在前一晚,驻地里的一名军官闯进了她们家,理由荒唐得令人发指:大战在即,觉得自己随时会死,所以要“留个后”。 姑娘拼死反抗,在那个畜生的大腿上抓出了一道血痕,这就是铁证。 张自忠没有什么特别愤怒的表现,不过熟悉他的部下都知道,这种沉默比咆哮更可怕。之后他下令全军停止前进,所有人,就在大雨里,脱裤子验伤。 当孙二勇那条带着抓痕的大腿露出来时,空气凝固了。 一边是赫赫战功、救命之恩、大刀队悍将,另一边,是一个乱世中如草芥般的16岁少女的贞洁。 在当时很多军官看来,这笔账很好算:马上就要打大仗了,正是用人之际,杀一个孙二勇,不如让他死在日本人手里划算。 甚至连行刑队都在这种潜规则下动了手脚——枪口抬高了几寸,或者避开了要害,大家都在赌,赌张自忠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后孙二勇便被匆匆抬了出去。 可是当孙二勇被人救治过后,他却没有选择离开,反而再次站在张自忠面前,撕开上衣,展示满身伤疤炫耀战功时,他其实是在逼张自忠做一个选择:59军到底是一支讲义气的土匪武装,还是一支真正的国防军? 孙二勇吼着:“我杀过18个鬼子!我救过你的命!” 张自忠没有说话。他做了一个动作,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窒息。他解开自己的扣子,露出了伤疤。然后命令在座的所有军官:亮伤疤。 那一刻,孙二勇傻眼了,满屋子的男人,谁身上没有几个窟窿?谁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伤疤是军人的底色,不是强奸犯的护身符。如果杀敌有功就能抵消强奸民女的罪,那这支部队和他们要去打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 张自忠的逻辑很冷酷,也很清晰:功是功,过是过。救命之恩,张自忠个人记着。但强奸民女,59军的军法不答应。 这是一场必须补上的处决。 这一次,没有侥幸,没有手软。张自忠亲自监督。 孙二勇终于明白,那个曾经纵容他、哪怕他犯错也能靠战功摆平的旧时代,彻底结束了。他喝下了最后一杯酒,喊出了那句让无数人动容的话:“来生再做你的兵。” 第二声枪响,实实在在地穿透了胸膛。 这一枪,杀的不仅仅是一个孙二勇,而是彻底击碎了旧军队里那种“居功自傲、恃强凌弱”的军阀习气。 张自忠用自己救命恩人的血,祭了59军的军旗。值得一体的是那个春天,59军在台儿庄战场上打出了令日军胆寒的战绩。或许正是因为,在那声枪响之后,这支部队的魂魄,已经不一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