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位大妈为啥拿着5万元存款跟银行对质?原来,她存的两笔5万元定期存款,竟然被银行告知只有一笔!事情更离奇,银行竟称是“电脑故障”重复打印,然而,面对宋大妈拿出的对账簿,银行竟拒绝提供监控,甚至让这场纠纷演变成了法院审理案件,最后法院竟判银行返还5万元!这背后,究竟是谁的责任?银行到底该不该为错误买单? 宋大妈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家中经济压力巨大。2023年2月13日,她来到当地一家银行,想要将之前的存款进行调整,将5万元转为一年期定期存款。由于当时银行的存款账户系统显示她有足够的现金余额,宋大妈决定办理两笔5万元定期存款。做完存款后,宋大妈拿到了打印出来的对账簿,清楚地看到两笔5万元定期存款记录,心中也放下了心事。 然而,2024年1月30日,宋大妈再次来到银行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原本应该有两笔存款的账户,竟然只显示一笔。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对账簿内容已满,无法再继续打印,因此为宋大妈重新开了新对账簿。然而,当她查看新对账簿时,竟发现只有一笔存款记录,而第一本对账簿中的两笔记录完全消失了。 宋大妈无法接受这一说法,立即要求银行查看监控录像,以证实自己的存款记录是否存在问题。银行的答复让她愈加愤怒:银行表示监控录像最多只能保存3个月,而事发时已经超过了保存期限,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更让宋大妈气愤的是,银行坚持称,她在2023年2月13日只是办理了一笔5万元的存款,而第一本对账簿中显示的两笔5万元的重复记录,都是因为“电脑故障”导致的重复打印。 面对银行的态度,宋大妈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她认为自己作为银行的客户,理应信赖银行提供的存款记录,而银行的解释并不合理。于是,她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她的5万元存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通过审理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对账簿是银行在存款过程中出具的正式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宋大妈提交的对账簿中明确记载了两笔存款记录,银行在辩解中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系统故障的真实性,银行不能仅凭内部规定和“电脑故障”的说辞来否认已发放的存款凭证的有效性。 法院进一步指出,银行的操作应当确保客户所持凭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尤其是在存款业务过程中,银行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应当确保记录无误。作为金融机构,银行应当承担起对客户信息和存款凭证的管理责任,而宋大妈作为存款客户,对银行提供的对账簿自然形成了信赖。银行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账簿信息的错误,且无法提供监控录像来证实“电脑故障”,因此银行应对其过失负责。 经过一审审理,法院判决银行限期返还宋大妈的5万元存款及利息。判决后,银行不服,并提出上诉,要求对第一本对账簿中的存款记录进行鉴定,以证实记录的时间和打印的油墨深浅等因素。然而,鉴定机构认为在技术上无法进行鉴定,因此未受理银行的请求。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基于现有证据,一审判决无不当,最终驳回了银行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这一案件的判决给银行敲响了警钟:作为金融机构,银行必须对客户的存款凭证和账户记录承担足够的责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客户的信任。宋大妈凭借对账簿成功维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示范:在面对金融机构的过失和错误时,消费者应当敢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无论银行如何辩解,作为客户,宋大妈在法律面前依然拥有充分的权利,而银行应当承担由于系统故障或管理失误给客户带来的损失。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一案件不仅为我们普及了关于存款凭证的法律常识,更提醒大家: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并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