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住高端小区,却在超市偷榴莲和鲍鱼,被当场拦下还坚持说自己付过钱。这不是段

深度程磊 2026-02-05 15:51:48

开宝马、住高端小区,却在超市偷榴莲和鲍鱼,被当场拦下还坚持说自己付过钱。这不是段子,而是近期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真实案件。 几个月前,上海一处大型社区商圈内,一家连锁超市陆续发现自助结账区域存在异常损耗。损耗并不集中在小商品,而是频繁出现在单价较高的生鲜区:进口榴莲、牛腱芯、水蜜桃礼盒、鲜牛奶以及促销期的活鲍鱼。 通过后台比对,超市发现一个规律性特征:某些时间段内,系统显示已出库,但付款记录缺失。进一步调取监控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反复出现。 陈某,女性,居住在附近高端小区,日常出行驾驶宝马轿车,是超市的“常客”。她几乎从不使用人工收银台,每次购物都会直接前往自助结账区。从外表到消费习惯,看起来都与“偷窃风险”无关,这也是她最初没有被重点关注的原因。 但监控画面显示,她在结账时的操作极为“讲究”。日用品、低价商品,她会一一扫码付款;而那些价格明显偏高的生鲜,则被她绕开扫码区,直接放入购物袋。动作连贯自然,没有犹豫,看不出任何“误操作”的慌乱。 这种行为不是一次两次。警方后来确认,陈某以同样方式多次带走未结账商品,时间跨度持续数月,累计金额已达数千元。 真正让事情公开化的,是一次出口稽核。当天,陈某结账后推车离开,被工作人员按流程抽查。购物袋内的多件商品,在系统中均无付款记录。工作人员当即提醒她补扫。 陈某的反应,并非解释或配合,而是坚持称“已经付过钱”,并质疑是机器问题。在被要求返回核对时,她试图直接离场。沟通无果后,超市选择报警。 警方到场后,调取完整监控、结账记录及商品信息,证据链条清晰。面对画面与数据,陈某仍表示“自己不记得漏扫”“可能是设备没识别成功”。但警方指出,自助结账系统具有重量与编码双重校验机制,且其多次行为均集中在高价商品上,难以认定为疏忽。 从法律角度看,这并非简单的消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通常指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不以单次金额为唯一判断标准。 陈某的行为,具备几个典型特征: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采取不被现场察觉的方式获取财物;三是行为具有持续性和选择性,专挑高价商品反复实施。这些因素叠加,已符合刑法意义上的“秘密窃取”。 不少人会疑惑:自助结账漏扫,真的算盗窃吗?关键不在于“是否人工收银”,而在于“是否完成付款并取得商品所有权”。在法律上,只要未支付,商品所有权仍归商家所有,明知未付款而带离,即可能构成违法,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实践中,“一次漏扫”与“反复漏扫”在法律评价上截然不同。前者可能属于操作失误,后者则往往被认定为主观故意。尤其当漏扫行为集中发生在高价商品上,抗辩空间会被大幅压缩。 警方在调查中还提到,类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多。一些人并非经济困难,而是抱着“占点便宜”“系统有漏洞”的心理,将技术便利当成规避规则的工具。目前,相关专项整治中,已有数十名嫌疑人被依法处理,被盗商品多集中在高档食材和进口食品。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并不只是因为涉案金额,而在于其反差性。表面条件优渥,并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缓冲垫”。法律在评价行为时,从不考量车标和小区档次。 自助结账的本质,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效率工具。一旦有人反复试探底线,最终付出的,不只是商品价格,而是信用、记录以及无法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警方依法处理后,陈某要面对的,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责任认定,还有现实生活中持续发酵的影响。一次次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选择,最终叠加成难以忽视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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