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南京,女子带孙子逛超市,一不小心把手机忘在水果区了,女子发现后一路小

在下雒无畏 2026-02-12 12:26:37

冤不冤!江苏南京,女子带孙子逛超市,一不小心把手机忘在水果区了,女子发现后一路小跑回去拿手机,结果脚一滑摔了个狗啃泥,还骨折了。事后,女子非说超市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地上还有水,要求他们赔偿21万。 一场超市里的意外摔倒,闹上了法院,一边是摔成伤残的女士索赔21万,一边是觉得冤枉的超市,最后判决下来,不少人都觉得既合理又可惜。   事情发生在江苏南京,当事人是张女士,那天张女士带着自己的孙子去家附近的超市采购。   等她推着满满一车东西,走到收银台准备付钱时,才发现口袋里空空的,手机不见了。   这一下,张女士彻底慌了,她猛地想起,手机应该是落在水果区的称重台上了。   一想到手机里存着家人的联系方式、多年的照片,还有绑定的银行卡和支付软件,里面还有不少余额,她就急得不行。   她怕手机被别人捡走,更怕里面的重要信息泄露,来不及多想,转身就往水果区跑。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快点找到手机,跑得又急又快,压根没注意脚下的路。   超市的地面虽然是防滑瓷砖,但她跑得太急,加上心里慌乱,重心没稳住,脚下不小心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腕先着地,疼得她瞬间就没了力气,连动都动不了。   周围正在挑东西的顾客,听到动静都围了过来,有人看着她疼得脸色发白、浑身发抖的样子,赶紧上前询问,还有人主动要帮她打120急救电话。   超市的工作人员也很快赶了过来,没有随便挪动张女士,只是轻声安抚她的情绪,仔细查看她的伤势,见她伤得确实不轻,立刻就拨通了120,还安排人去水果区帮她找手机。   没过多久,去寻手机的工作人员就回来了,手机完好无损,并没有被人碰过,工作人员又赶紧联系了张女士的儿子儿媳,告知他们这边发生的事情。   120赶到后,就把张女士送到了医院,经过详细的检查,医生确诊她是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还有轻微的脑震荡,就算后续治疗结束,也会留下后遗症。   后来经过司法鉴定,张女士的伤情构成了十级伤残,往后很长一段时间都需要康复休养,不能干重活,也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   这一场意外,不仅让张女士承受了身体上的痛苦,治疗费用花了21万多,这让她心里十分委屈,有了向超市索赔的想法。   张女士认为,是超市的地面有水,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理,而且地面上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才导致自己不小心滑倒的,超市理应承担全部损失。   随后,她的家人就找到了超市负责人,提出了21万元的索赔要求,超市负责人得知后,觉得特别无奈,也特别离谱。   超市方面表示,事发当天,清洁人员一直在定时打扫卫生,事发区域的地面一直保持干净干燥,没有任何积水,而且超市里的易滑区域,比如卫生间门口、生鲜区,都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已经尽到了该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超市还向法院提交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录像里能清楚地看到,张女士是因为自己跑得太快、没注意脚下,才不小心滑倒的,和地面湿滑没有任何关系。   本以为有监控作证,超市就能免除责任,可法院的判决,却出乎了双方的预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应该清楚在超市这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奔跑,是有摔倒风险的,可她因为急于找回手机,忽视了自身安全,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她要自行承担85%的责任。   而超市这边,虽然监控能证明地面干燥、设置了警示标志,但监控却缺失了张女士摔倒瞬间以及前后的关键画面,无法充分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全面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管理上的瑕疵。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承担15%的次要责任,赔偿张女士3万多元,驳回了她索赔21万元的其余诉求。   这场纠纷,没有真正的赢家,张女士因为一时急躁,不仅伤了身体,还要承担大部分医药费,而超市也因为监控的小疏忽,平白多了一笔赔偿,惹了一身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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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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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01:38

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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