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到底是给女方个人的,还是说给女方父母的? 浙江台州一个家庭就因为彩礼的问题,导致父母与孩子对簿公堂!女子张某在2020年与男子林某结婚,而结婚时林某给了张某父母共计18万的彩礼。结婚之后家庭经济陷入窘境,为了补贴生活支出,张某就向父母索要18万的彩礼,包括后边在医院生产没钱支付时,也曾向父母索要过,可都被父母给拒绝了。随后无奈将父母给起诉。而父母却表示这个彩礼是给他们来支配的,而非是给自己女儿的。 那这个彩礼到底是属于谁的呢?传统意义的角度,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后来一些父母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会留下孩子的彩礼。而一些相对开明的父母,则是把彩礼当成,孩子建设新家的基金,所以会把彩礼原封不动留给孩子,甚至还有些父母,会额外补贴孩子一些钱。而在法律的角度出发,彩礼是男方对包括女方及其父母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女方与父母对彩礼形成共同共有关系,而非单纯归父母或女方个人所有。所以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是,父母需要返还张某10万的彩礼。 而我想说的是,无论是从传统意义上来讲,还是从当前的现实出发,张某父母的做法都是不合理的。之前的时候彩礼的确是给女方父母的不假,可问题是女方父母也是需要给等额陪嫁的。很明显在这起事件当中,张某的父母并没有给一定的陪嫁,否则的话也走不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而且就算是这个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难道出嫁的女儿就不是女儿了吗?看着自己的女儿生活困苦,连医疗费都交不起,当爸妈的真的就会无动于衷,一点都不心疼吗? 我个人觉得,但凡是一个三观正常的父母,都不会做出如此冷漠的事情。所以说白了这起事件争议的点,表面上看似是彩礼归属问题的争议,内在的核心却是,父母爱不爱孩子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