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在20多年前,花了13.8万,买了一套毛胚房,后来因为去别的地方做生意,就空置了这套房子20多年,等他想起把房子卖掉,他发现房子竟然被装修了,并且住了5个人,他赶紧查是谁装修的,结果发现是原房主装修出租的,一年的租金都有20几万,原房主还要收回这套房子。 2001年,朱先生为了儿子读书,就买了一套毛胚房,方便儿子读书,但是房子刚买了没多久,儿子就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读书了,这一套房子便没有装修,空置起来。 其实他买的这套房子,地理位置非常好,当时他还买了一个车库,5平方米的,只要3000元,如果租给别人,每年可以有20几万的租金。 但是朱先生并没有考虑这些,他的生意非常忙,有时候经常要去国外,无暇顾及这套房子,就让房子一直空置着。 时间一晃过了二十几年,朱先生的儿子早就长大成人了,他也要买另外一套新房子,他和父亲商量卖掉这套老毛胚房,然后买新房。 朱先生也同意儿子的想法,让他去看一下这套房子,然后把卖房子的信息发出去。 结果朱先生的儿子来到房子跟前,发现房子早就被人装修好了,这里面还住着5个人,他吓了一跳,赶紧打电话给父亲。 朱先生也赶紧过来,他们问租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租客说他们只是租房子住,并不知道这套房子其中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告诉朱先生,房东是金先生。 朱先生一听,吓了一大跳,这个金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原房主,他赶紧找到这个金先生。 他质问金先生,为何要装修他的房子,并且出租给别人。金先生说二十几年都联系不上朱先生,以为朱先生不要这套房了,所以就装修出租了。 朱先生很是生气,他拿出当时的房屋出售协议,也提了个要求,要求他把车库出租的每年二十几万租金,以及房屋的租金,一起返回给他。 房东的态度还不错,但是他要求朱先生把装修费的十几万返还给他。 朱先生一听这话气愤了,这套房子如果还是毛坯房,那么还是一手房,但是现在装修过,住过人,就是二手房,不值钱了。 金先生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要求朱先生把房子卖回给他,朱先生不同意,后来房东就返还了8万元租金给他 即使这样,朱先生还是很气愤。 那么原房主的行为有何不妥呢? 首先原房主是撬门进去装修的, 并且出租给别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原房主也是以为朱先生不要这套房子了,毕竟空置时间比较长,朱先生可以和他商量赔偿问题,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如果他不同意,就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其次,在这件事情中,房东的行为肯定是有过错的,所以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在朱先生的房子变成二手房了,不值钱了,这方面的损失房东要承担,除此之外,这些年出租的租金,原房主需要返还给朱先生。 那么你认为原房主应当怎样赔偿朱先生呢?(来源:1818黄金眼-2025.04.18)#记录我的2025#
浙江嘉兴,男子的房子闲置了20多年,一直没有去管过,他回去打算把房子卖掉,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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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雨
这是在搞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