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瞥见丈夫遗落在客厅的手机,本想收拾起来,恰好屏幕跳出一条微信信息,内容显示“亲爱的,到工地了吗?”而从备注来看,女子发现对方是其交往了20年的女闺蜜。女子慌了神,颤抖着点开对话框,只见满屏“爱妃”、“亲爱的”的亲昵称呼、关于密会时间的露骨安排,以及多笔“520”“1314”的转账记录,备注竟是“给爱妃的零花钱”。女子当即找两人对峙,丈夫承认两人已经在一起持续十年,试图以“下班后孤单寂寞”为由开脱。而女闺蜜则含糊地辩解“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更残酷的是,两人在10多年前就开始同居,甚至一起照顾女闺蜜的孩子。无奈之下,女子选择分居,搬回娘家。 高伟(化名)是一名建筑工程师,常年在邻近城市的项目上奔波,通常只在周末归家。 2025年10月,高伟接到工地的紧急电话,匆匆离去,那部他几乎从不离身的黑色手机,被遗忘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妻子徐婉清(化名)没有多想,将丈夫的手机拿起来,准备放在柜子里,突然手机屏幕的骤然亮起,预览窗格跳出一条微信消息,发送者的备注是“李姐”,预览信息内容是“亲爱的,你到工地了吗?” 徐婉清立刻警觉起来,因为这个李姐就是她结交了20年的闺蜜李曼丽(化名),而李曼丽虽然和丈夫认识,但都是叫姐夫,从未叫过“亲爱的”。 出于不安,徐婉清查看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内容令她如遭雷击:对话充满了亲爱的、爱妃等亲昵称呼,还有“家里没人的时候,你过来”、“上次你买的那套睡衣很舒服”等见面安排,并包含多笔带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转账记录,备注为“给爱妃的零花钱”。 当天下午,高伟从工地赶回。面对徐婉清的质问,高伟承认了出 轨事实,并透露这段不正当关系已持续大概十年之久。 对于背 叛的原因,高伟解释是在外地工作孤单寂寞,而李曼丽的理解和开导导致了关系的越界。 徐婉清随后约见了闺蜜李曼丽,试图寻求一个解释。然而,李曼丽的回应同样令人失望,她搅动着面前的咖啡,良久才低声说:“婉清,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可能就是……不知不觉中,相处多了,就越界了……” 徐婉清几乎要冷笑出声:“不知不觉?十年!每天那么多消息,那些转账,亲爱的、爱妃地叫着,这叫不知不觉?我把你当亲姐妹,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徐婉清要求彻底断绝关系时,李曼丽犹豫再三,才勉强承诺:“我会跟他说的……以后不联系了,希望……希望你能原谅我。” 随后,邻居张阿姨(化名)告诉婉清,早在2014年,她就多次看到高伟和李曼丽一同出入小区附近的一套出租屋。 起初以为是巧合,后来发现两人常常一同买菜、散步,神态亲昵。更甚者,李曼丽会在周末带着自己的孩子过去,高伟俨然一副男主人的模样,陪孩子玩耍。 有一次在菜市场,我看得真真切切,高先生帮李女士拎着菜,两人有说有笑,那样子……根本不像普通朋友。 为了验证,徐婉清设法找到了那间出租屋的房东。 房东证实,该房屋自2014年起便由高伟长期承租,租金从未拖欠。而李曼丽,是那里的常客,房东一度以为他们是合法夫妻。 目前,徐婉清已与高伟分居,考虑离婚,并搬回娘家。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高伟与徐婉清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而李曼丽作为徐婉清20年好友,显然知道两人婚姻情况。 高伟和李曼丽虽然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但两人关系持续十年,且高伟长期租赁房屋作为共同住所,与李曼丽一起生活,还有照顾孩子,在外人看来,两人亲如夫妻。 一旦有证据证实,高伟和李曼丽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外人也认为两人有夫妻之实,则可能构成重婚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两人不构成刑事犯罪,其行为也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徐婉清有权据此诉讼离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要求分割财产时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具体到本案,高伟和李曼丽有长期同居事实,这种行为彻底违背了夫妻间最基本的忠诚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徐婉清有权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张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高伟作为重大过错方,而徐婉清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徐婉清有权以违背公序良俗主张高伟在婚姻期间赠与李曼丽财物行为无效,继而要求李曼丽返还全部赠与财产。 对此,您怎么看?
浙江,一女子瞥见丈夫遗落在客厅的手机,本想收拾起来,恰好屏幕跳出一条微信信息,内
洋仔说法
2025-10-20 2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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