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庆不好当!”广西百色,男子与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对方丈夫发现后,不愿与对方断绝关系,不断骚扰、挑衅对方及其丈夫,还在大年初一要挟对方与自己见面。对方丈夫忍无可忍,拿着菜刀打了男子一顿,而后见男子指着自己的脑袋叫嚣“有本事来砍我!”又朝男子手臂砍了一刀,导致男子轻伤。事后,法院判决对方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男子又将对方丈夫告上法庭,向对方丈夫索赔3.4万余损失。法院这样判! “来呀,来砍我呀!”2023 年大年初一的广西百色街头,黄某指着自己的脑袋,对着陆女士当众叫嚣。 他没料到,这句挑衅真的点燃了怒火,也把自己送进了医院,更让一场家庭纠纷变成了牵动人心的法律案件。 故事是这样的,在这之前,黄某(化名)与有夫之妇陆女士(化名)发生不正当关系,陆女士回归家庭后,黄某却不肯罢休,长期用骚扰、威胁的方式纠缠她和她的丈夫,一次次突破道德底线。 大年初一这天,黄某酒后想约见陆女士被拒,竟在路口堵截她,还打电话强迫赴约,争执中更是将陆女士拉下车,用侮辱性的言语不断挑衅。 无助的陆女士赶紧给丈夫打电话求助。 丈夫赶到现场时,正撞见黄某嚣张挑衅的模样,怒火瞬间冲昏了头 , 他随身带着菜刀,先是砸向黄某的车窗,接着把人拉出来拳打脚踢,情绪失控下挥刀砍向黄某的前臂。 最终,黄某被鉴定为轻伤,一场闹剧酿成伤人事件。 事发后,陆女士的丈夫主动自首,还积极向黄某赔偿,而黄某长期骚扰、现场挑衅的事实也被警方查实。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律的标尺开始衡量双方的行为。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核心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主观恶性为衡量标尺。 此案中,持刀伤人虽属严重暴力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但法庭亦全面考量案件背景与后续情节:黄某长期骚扰陆女士及其丈夫,持续挑衅突破边界,事发时更当众进行侮辱性叫嚣,是冲突升级的直接诱因。 而肇事者在伤人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行为,且积极向黄某履行赔偿义务,充分展现悔罪态度。综合全案情节,法院在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基于上述从宽情节,最终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法院判决:持刀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长期骚扰引发冲突,现场挑衅加剧事态,伤人者自首并积极赔偿,法院免于刑事处罚。 民事赔偿方面,黄某先挑起纠纷、持续挑衅,是冲突升级的重要原因;陆女士丈夫虽被激怒,但持刀伤人的行为直接造成伤害,过错更重。 最终责任按 6:4 分摊,黄某索赔的 3.4 万余元,由伤人者承担 60% 即 2.04 万元,剩下的 40% 由黄某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把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掰得很清楚。黄某以为骚扰他人家庭只是 “私人恩怨”,却不知早已触碰法律红线;陆女士丈夫觉得 “被挑衅就该反击”,却忘了暴力从不是正当理由。 它给所有人提了醒:别用骚扰打破他人的生活安宁,这种越界行为早晚会付出代价,更别用暴力回应挑衅,一时冲动的反击,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