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说自己和丈夫结婚2年,两人都是二婚,她生完孩子没上班,丈夫跑货车,每月

律观法说 2025-12-20 23:57:31

重庆,女子说自己和丈夫结婚2年,两人都是二婚,她生完孩子没上班,丈夫跑货车,每月有1万多的收入,可他每次只给自己200、300,一年到头给不了1000元,连孩子的奶粉、尿不湿都不买,钱都外面的女人用了,甚至还带着外面的女人回家挑衅。男子却说妻子跟着母亲生活,不需要生活费,带女人回去,是因对方口才好,给自己助威的,自己要找妻子拿车钥匙。男子母亲也指责儿子跟外面的女人藕断丝连,让他跟对方断了关系,男子却语出惊人。 2023年9月,郭某和胡女士相识,同年12月份,两人领证结婚,两人都是二婚,可两人才结婚2年,就争吵不断。 郭某是跑货车的,他说2025年9月8日,妻子把他的大货车钥匙给收走了。 当时审车还差10000元,公司要求9月30日把钱转过去的,可因为妻子把车钥匙拿走了,他不能跑车,也没收入,现在公司一直催着他给钱。 胡女士却抱怨丈夫不拿钱回家,也不给孩子买衣服、尿不湿、奶粉。 她在家里带孩子没上班,丈夫只在2024年10月给她转了200元,12月份转了300元,一年下来连1000元都没给,自己实在没办法才收了车钥匙的。 郭某却称妻子和母亲一起生活,不需要生活费,自己要还账、还贷款,没钱,他每个月虽然有1万多的收入,但是要转5500元给母亲去还车贷。 可郭某的母亲却指责儿子从来都没有按时还满过5500元,儿子偶尔转2000、3000,还有好多个月都没转,自己只能刷信用卡给儿子还钱,现在连信用卡都还不起。 调解员问郭某钱去哪了,郭某说没多余的钱,车子坏了要修。 郭某母亲却说是外面的女人把儿子的钱给拿走了,儿子以前很好,自从认识了广安的一个女人就变了,儿子结了婚还和对方一直藕断丝连,一起看电影,吃西餐,鬼迷心窍,连自己都不认了。 郭某承认有这回事,还说结婚前就认识对方,之后才和胡女士交往,只是他现在跟对方只是朋友,没有藕断丝连。 胡女士却说,当时郭某说他们已经分手了,自己才和他交往,不然不会插足别人感情。 丈夫现在除了广安的那个女人,还另外找了一个情人,他们三人还加了微信,一起吃饭,商量着怎么对付家里人,甚至还带着对方闹到了家里。 郭某解释对方第一次上门不是自己带的,是母亲给别人打电话骂人,对方把她拉黑了,母亲还换手机给对方打电话。 第二次自己带对方回来,是为了要回车钥匙的,找对方来,是因为对方口才好,给自己助威的,结果妻子直接上去就给了对方一脚。 胡女士气坏了,对方找上门来,她问对方为何不离开自己丈夫,对方称她怀孕了,要他们拿钱解决,双方发生拉扯,结果丈夫还帮着对方打自己,自己的腿都被打肿了。 甚至对方还给自己发信息,挑衅自己,说:“你想找你老公拿钱吗?你做梦,饿 死你们母子,你老公请我吃西餐,给我买花,还跟我买了黄金,你只能在家里干瞪眼。” 郭某否认给对方买东西,称是对方在网上找图片故意发的,他说自己和妻子没有感情,要和妻子离婚。 调解员有些不解:没有感情,你们两人却结了婚,还生了孩子。 胡女士也很无奈:郭某以前不是这样的,如果认识时他就是这样,自己也不会跟他结婚。 两人结了婚,就有了柴米油盐的烦恼,自己要生活,就会找丈夫要钱,丈夫就觉得自己很烦,说她不温柔了。 无论如何,她还是希望这个家庭好的,如果丈夫不想回归家庭,她也没有办法,那丈夫去起诉就好了。 调解员看郭某回家这么久,连对孩子的关心都没有一句,说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应该做的,并且劝说他,他和妻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 郭某这时才说自己错了,也说愿意回归家庭,但是希望妻子把车钥匙给他,自己该挣钱去挣钱,该给家里给家里。 郭某母亲却提出要么儿媳跟儿子一起跑货车,每个月管他的收入,儿子把每月5500元还了就行。 胡女士也表示丈夫想出去跑货车也行,反正自己和婆婆必须有一个人跟他一起。 对于母亲和妻子的提议,郭某却不愿意,说以后可以,现在双方闹得这么僵,不方便。 郭某母亲气愤的指责儿子现在跟外面的女人还在藕断丝连,她就是要儿子快刀斩乱麻,断了关系。 调解员问郭某能不能跟外面的女人断了,可郭某却语出惊人:再考虑。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郭某和胡女士闪婚后,本应好好珍惜,经营好家庭,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可郭某不仅在经济上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还婚内出轨,公然带情人回家挑衅,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还有悖于公序良俗。 郭某殴打妻子,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无论男女,既然结了婚,就要对婚姻负责,对另一半忠诚,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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