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他发声针对两个事: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个主张过于激进,但了解卢麒元的背景后,或许会理解他这份担忧的深层逻辑。 公开资料显示,卢麒元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深耕财经与政策领域数十年,还曾执掌跨境资产管理机构,兼具体制内政策制定经验与国际资本运作视野,他的观点往往扎根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度观察。 在他看来,立法从来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关乎国家发展走向、民众切身利益的根本规矩,一旦规矩被渗透,带来的影响远比表面的经济损失更为深远。 卢麒元首先聚焦的“优先采用国际标准”条款,并非空穴来风。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中,就明确提到“基础性国际标准应当优先采用”,这里的国际标准主要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机构制定的标准。 从表面看,采用国际标准似乎是与国际接轨的便捷路径,能减少贸易壁垒、降低行业发展成本,但卢麒元的担忧恰恰在于,这些国际标准的制定权长期被欧美国家掌控,本质上是为其自身产业利益量身打造的规则体系。 我们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例,欧洲制定的充电接口标准,曾让我国多家车企不得不投入巨额资金改造生产线,才能进入当地市场,这看似是接轨,实则是被动接受别人设定的游戏规则。 更值得警惕的是,国际标准背后往往暗藏意识形态与安全隐患。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就明确指出,要通过法治手段筑牢国家安全屏障,而立法领域的渗透正是隐蔽战线斗争的重要环节。 如果在立法过程中盲目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植入符合他国利益的条款,进而影响我国的产业安全、金融安全甚至国家安全。 当然,这并非否定国际标准的价值,《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也强调采用国际标准需“结合我国国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但卢麒元的发声提醒我们,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必须守住自身的主权底线,不能让“优先采用”变成“被动服从”。 围绕立法者背景与利益冲突的政审问题,卢麒元的核心观点是要建立动态审查机制。 当前我们的政审多为入职或参与工作前的一次性审查,但这种模式难以应对长期的利益变化。 现实中确实存在类似案例,南方某省在制定跨境电商政策时,草案中曾出现“外资企业税收特别优惠”的条款,后续调查发现,参与起草的专家竟担任某外资电商的独立董事,这种利益关联很可能导致政策偏向外资企业,损害本土产业利益。 还有某省的立法咨询专家,其子女在海外开设的公司,恰好能从他参与起草的条款中直接受益,最终导致整部法规不得不推倒重来。 有人质疑这种动态政审会影响立法效率,但卢麒元的反驳很有说服力。 他认为,立法定的是国家发展的航向,其重要性远超飞行员起飞前的飞机检查、医生手术前的消毒流程,谨慎一些非但不过分,反而必不可少。 放眼国际,美国在讨论《芯片与科学法案》时,对参与者的国防背景和技术安全资质进行了全面核查,甚至连配偶的股票交易记录都未曾放过;日本在制定半导体产业政策时,也专门设立独立委员会动态审查专家背景,发现利益关联便立即排除。 这些国家的做法并非排外,而是为了保证立法的公正性与安全性。 卢麒元提出“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本质上是希望给立法权装上“安全锁”。 立法权是国家主权的核心组成部分,法律条款的一字之差,落实到现实中就可能影响千万人的生计。 他的主张并非要限制立法者的正常工作,而是要通过透明化的审查机制,让立法过程远离利益输送与外部渗透。 就像法官审案需要主动回避亲属相关案件一样,立法者若存在利益关联或外部背景,主动申报并接受审查,反而能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既要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也必须守住立法领域的主权底线。 建立动态、透明的政审机制,不是要关闭对外开放的大门,而是要在开放中筑牢安全屏障;审慎对待国际标准的采用,不是要拒绝与国际接轨,而是要实现真正平等的合作与交流。 唯有从立法源头守住安全底线,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保障国家发展、维护民众利益的坚实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