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子遭受30年家暴,忍无可忍反杀丈夫。事后,百名村民联名求情,所有家属亲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14 19:12:04

哈尔滨,女子遭受30年家暴,忍无可忍反杀丈夫。事后,百名村民联名求情,所有家属亲属表示予以谅解,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家暴史不能抵消刑事责任!网友:家暴的时候法律在哪里? 一月的哈尔滨,52岁的靳燕华坐在被告席上,等着法官给她的人生标个价。最后的数字是11年。这听起来像是惩罚,但对她来说,更像是用三十年换来的赎金。 事情要从婚后第二年算起。那个男人开始喝酒,开始赌钱,开始把老婆当成发泄口。这不是偶尔失手,而是日常操作。邻居们习惯了半夜传来的哭喊,村干部来了也只会说几句好话就走。 有一次她被打昏过去,醒来发现自己浑身湿透。不是有人救她,是那个男人提了桶冷水从头浇下来,边浇边骂她就算死了也跑不掉。 她想过逃。但两个孩子还小,她咬着牙告诉自己等他们长大就好了。结果呢?大儿子看着父母这样过了二十多年,现在连婚都不敢结。小女儿听见摔东西的声音就会条件反射地颤抖。 更荒诞的是,几年前那个男人生了重病,她心软了,觉得总归是夫妻一场,像伺候老人一样照顾他。可那人连拐杖都能变成武器,走不动路了还要用嘴继续羞辱她。 一月的那个晚上,拳头又落下来了。靳燕华看着墙角的斧头,她突然明白,再不动手,下次躺下的就是自己。她没躲,抄起家伙砸了过去。 村里炸开了锅。103个村民联名写信给法院,不是替她开脱,是陈述一个事实这个女人被折磨太久了。连死者的亲戚都签了谅解书,儿子说妈妈终于不用再跪着过日子。 法庭上,法官承认那三十年的暴行确实存在,证据充足。但判决书写得很清楚:这些遭遇可以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却不能消除她剥夺他人生命的责任。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1年。 消息传出来,网上吵翻了天。有人问,她被打了三十年没人管,反抗一次就要坐牢,这算什么逻辑?还有人质疑,为什么施暴者活着时警察说是家务事,受害者动手了法律就来了? 靳燕华一案宛如明镜,清晰映照出整个系统的运转失灵,如大厦将倾前的细微裂缝,警示着潜藏的危机,引人深思系统完善之迫切。 警察习惯性把家暴归类为私事,邻居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亲戚劝忍让说是为了孩子好,法律要求证据充分才能立案。层层推诿之下,施暴者愈发有恃无恐,其行径变本加厉;受害者则更觉孤立无援,陷入求救无门之境。如此恶性循环,终有一日矛盾彻底爆发。 法院给出的11年,在程序上或许站得住脚,但在人心里留下的问号没法抹平。它传递了一个可怕的信号你可以被暴力吞噬几十年,但不能在绝境中反抗。 更讽刺的是,法律要求防卫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当中,可家暴从来不是一次性的攻击,而是长期的精神摧毁和身体碾压。当一个人在暴力牢笼里关了三十年,每次呼吸都带着恐惧,她的反击难道必须等到刀架在脖子上才算合理? 如果法律不能在第一记耳光扇下去时就亮出牙齿,就别指望受害者永远做沉默的羔羊。真正的公正,不该逼人用命去交换自由。否则,今日身陷囹圄者为靳燕华,明日便可能是每一个于深夜强抑哭声、默默吞咽悲苦的女性,她们的恐惧与无奈不该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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