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25岁男子从34楼跳下当场身亡,事发后,警方排除了他杀可能性,而去世男子的小舅子表示,因为男子的母亲患重病卧床不起,男子要辞职回家照顾母亲,公司不批准辞职,男子才想不开的,据此要求公司赔偿。而公司则回应,没有不批准,家属不同意协商。 2025年12月27日,夜已深。在安徽芜湖的某小区34楼,一个年轻的身影,于凛冽寒风中悄然隐匿,就此没入无尽的暗夜。警方很快给出结论:排除他杀。但家属心里清楚,这哪里是自杀,分明是被逼到了绝路。 死者姓张,来自河南方城县,今年才25岁。他身为劳务派遣人员,于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一职,每日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用辛勤劳动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篇章。这个身份很微妙,说白了就是"编制外人员",随时可能被调整的那种。 事情的起点在去年10月。小张母亲猝然染疾,病情来得迅猛而凶险。顷刻间,她半边身子仿若被无形枷锁禁锢,动弹不得,状况令人揪心不已。对于一个外出务工的家庭来说,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老人需要照顾,医药费需要钱,儿子想回家。 问题就卡在这儿了。小张向公司申请离职,一次,两次,多次。得到的反馈永远是同一个字:等。后来,工友们纷纷挺身而出,以证人的身份证实,公司的确存在故意拖延、不放员工离去的情况。 更狠的是公司的另一条规矩: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这个惩罚机制像一把锁,牢牢困住了想走的人。你欲甩手而去?并非不可。只是你需将此前所获之利悉数奉还,这便是你为离去所须付出之代价。 小张大概是在这个死循环里转晕了。他可能觉得,直接走人拿不到工资,母亲的医药费怎么办?继续耗着又走不掉,每天的压力像山一样压着。在那个终至的夜晚,他决然地踏上了最为极端的解脱之途。如飞蛾扑火,于黑暗中做出了决绝的选择,迈向未知的尽头。 家属找到公司讨说法,要求赔偿。理由很简单:人是被你们逼死的,不批辞职就是间接凶手。他们甚至去了公司门口,连门都进不去。 劳务公司的口径转变堪称迅疾。方才还言之凿凿,转瞬之间便已改弦易辙,如此多变令人应接不暇,着实让人难以适从。他们现在全权代表用工方发声,态度很明确:我们没有不批辞职,是家属不愿意协商。此言堪称无懈可击,言辞之间,竟将所有责任推诿得一干二净,如行云流水般不着痕迹,令人惊叹于其狡黠与圆滑。 其实法律上这事儿挺明白。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约,根本不需要谁"同意"。但关键在于,小张知道这条吗? 很多网友事后诸葛亮,说这孩子怎么这么傻,直接走人不就完了,工资不要了还能申请仲裁。诚然,所言确有其理。这般轻巧置喙,恰似未身临其境地夸夸而谈,全然未体恤其中艰辛,不过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你不是那个要给母亲凑医药费的儿子,你不是那个每天被"扣三天工资"威胁的打工人。 信息不对等才是真正的杀手。在基层劳动者的认知里,老板的话就是规矩,公司的制度就是法律。他们不知道自己手里其实握着离开的权利,只看得到眼前那笔被威胁要扣掉的血汗钱。 现在人已经没了,再谈什么赔偿都显得苍白。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若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其遗属能够申领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这体现了社保制度对参保者及其家属的关怀保障。倘若公司未为张某购置社会保险,那么他便不得不自掏腰包。如此一来,经济负担无形加重,于其而言,无疑是一种额外的压力。但这些钱,能换回什么呢? 这场悲剧真正刺眼的地方在于:一个25岁的生命,就这样卡在了"批不批辞职"的缝隙里。公司用制度设计了一个笼子,把想走的人困在里面。等人真出事了,又立刻撇清关系,说你本来就能走。 这逻辑像不像一个圈套?先告诉你"不能走",用罚款和扣薪吓住你。等你真憋出事了,又说"你本来就自由"。责任在谁那儿?在制度设计者那儿,在那些把员工当耗材的管理者那儿。 对于所有还在打工的人来说,这事儿是个提醒:别把公司的规矩当成法律,别把老板的脸色当成生死状。提前30天书面辞职,这是法律给你的底牌,该用的时候别犹豫,命只有一条,工作哪里都有。没有任何一份薪水,值得用生命去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