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立即死刑!”央视新闻在2024年4月14日曝光了一起惊天大案: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教授的心血结晶——亲本种子,竟被一名名为朱某的间谍公然走私给外国势力,经审理后朱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这一判决在社会上激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争议。 判决下来那天,我盯着手机屏幕愣了老半天。一年六个月,掐指一算也就五百多天。袁老在海南顶着蚊虫、泡在水田里找一株野生稻,找了多久?没人说得清。朱某把种子打包送出去,据说也就几回交易的时间。 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写稿子的也被煽乎得过了头。其实真不是。你要知道亲本种子是什么玩意儿,就不能光听“种子”俩字儿就觉得是地里随便刨出来的东西。那玩意儿是杂交水稻的“祖父母辈”,你市面上买到的种子是儿子,种下去收了谷子那是孙子,孙子再种就良莠不齐了。想源源不断出好儿子,得留住那对老祖宗。朱某送出去的,不是一袋稻谷,是那对走不动的老人家。 有些网友气得直哆嗦,说大学生掏鸟窝判了十年,他把国之重器往外卖,才一年半。这账谁算谁都堵。也有人说法律摆在那儿,他这罪够不上更重的。可问题是,我们琢磨“够不够”的时候,要不要先琢磨“这是什么罪”? 这还真不是偷几袋种子那么简单。 你要真把他当个贼,那是抬举他了。贼偷东西是为了自己留着用,他是把家底儿抄出去,还生怕对方不收。国安部的通报里写得明白,他2010年就搭上线,后来还另起炉灶开公司,专门给人供货。这不是一时糊涂,这是把卖当成了生意。他知道这事儿犯法,还跟关系人嘀咕过“可能会判刑,得保密”。他知道,他还是干。 更让人心里发毛的是,这事儿暴露出来的漏洞不是他一个人的。涉案企业十一家,涉案人员近百。一根链条,他不过是浮在水面上的那一节。谁给他批的出口?谁替他打的掩护?亲本种子装在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夹带走私,一套流程下来,一个人根本玩不转。 有人替法官说话,说判一年六个月的依据是这个罪名的法定刑期确实就这么宽。这话没错,依法判案谁也挑不出程序毛病。可问题是,法不是刻在石碑上不动弹的东西。粮食安全的威胁不是刀枪,是暗流。猕猴桃被带出去,转手成了新西兰的奇异果,咱们想种自家的东西,还得反过来给洋人交专利费。大豆的教训还没凉透呢。 我翻了翻那几份法院的材料,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央视原始报道里并没有把袁隆平的名字和朱某案捆绑着提,朱某卖的也不是袁老当年亲手育成的那一批亲本。可为什么全网传播的时候,大家非要把这两件事焊一块儿?我倒觉得,这是老百姓朴素的正义感在起作用。我们说不清杂交水稻的恢复系、保持系、不育系到底怎么回事,但我们知道袁老九十一年的命,是拴在稻田里的。你动他的东西,就是在戳十四亿人的心窝子。 也有人替我“降火”,说你别太情绪化,亲本种子即便流出去,对方也不见得就能立刻复制出全套技术。这话我信一半。技术壁垒确实不是偷一把种子就能捅穿的,可你要知道,别人拿到你的亲本,就能定向培育针对性的病害。隔壁新闻不是没报过,前些年有人给叙利亚送小麦种子,结果四成带粒线虫。粮食领域的博弈从来不讲武德,你没露出的底牌,才是你真能保命的牌。 我倒不是非要把朱某绑上刑场才算解气。死刑还是无期,这事儿得由法条和证据说话。我只是觉得,对这样一种主动卖血的行为,判罚的分量得跟危害的分量匹配上。泄密七项稀土机密的人,判十一年六个月。朱某手里流出去的是多少?国安部门没公布具体数字,只说“大量”。同样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差距能不能别这么刺眼? 话又说回来,骂归骂,案子判了是既成事实。咱们老百姓再怎么吵,也改不了判决书上的墨迹。可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翻篇。国家安全机关把12339举报电话挂出来,不是为了做样子。我们每个人盯着点儿身边的异常,该举报举报,该留神留神,这种“家贼”才会越来越少。 袁老走的时候,灵堂前摆的不是花圈,是三株绿油油的水稻。他这辈子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让中国人端稳饭碗。我们护不住他这个人了,好歹护住他留下的这点儿老本。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