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网传女子因拒绝提亲,自己和母亲双双被媒人殴打,母亲更是被打断了6根肋

撑伞工厂 2024-01-12 15:13:14

河南驻马店,网传女子因拒绝提亲,自己和母亲双双被媒人殴打,母亲更是被打断了6根肋骨。目前,当地警方证实确有此事,表示等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后,实施抓捕。

据天目新闻报道,女子王某是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双河镇人,今年1月6日,同村发小董某甜给她介绍了一门亲事,而她因为还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于是明确表示拒绝,第二天便前往东莞打工。

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发小父亲董某义当天晚上喝完酒就跑到她家闹事。这时候她才知道相亲对象是发小父亲董某义的亲戚,董某义觉得丢了面子。

几天后,因为父亲发烧住院,她便从东莞返回家中,次日和母亲一起去发小董某甜家中了解情况,发小董某甜和其家人承认董某义酒后闹事一事,为了道歉当场下跪认错。

她本想着此事就此翻篇,谁料,次日一大早,董某义带着儿子董某和撑场子的亲属,又一次跑到她门口闹事,期间,董某拿着钢管气势汹汹地冲过来打她母亲,并对其拳打脚踢,董某义和其亲属后来也加入其中。

她当场报了警,随后和母亲双双被送医,其母亲伤势比较重,至今还躺在医院里,没有办法起身。知情人士透露,打人方至今还没有被抓获。

目前,当地派出所证实确有此事,同时表示将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法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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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别说只是个媒人,现如今就算是父母也不能干涉他人的婚姻。

董某义因为介绍相亲被拒,就无理取闹,去别人家闹事,还带着儿子亲戚一起去闹事、打人,着实是无法无天!自己违法也就罢了,也坑了自己的儿子、亲戚!

2、董某义父子等人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从法律上来讲,董某义父子等人殴打王某及其母亲的行为,毋庸置疑属于故意伤害。除了依法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违法甚至犯罪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像董某义这样具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节的,依法应当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而如果经伤情鉴定王某及其母亲的伤情构成轻伤以上,董某义父子等人还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追责。

还应当注意的是,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其实还属于寻衅滋事。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而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得亏王某及其家人前期没有报警,否则,即便没有造成王某及其母亲轻伤以上伤情,也会构成犯罪,面临刑事追责。

3、伤情鉴定是否是抓捕的必要条件?

伤情鉴定并不是行政处罚必要的条件,只要具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就可以先进行拘留,而后如果需要通过鉴定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根据鉴定结果,再依法对行为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0条的规定,也不是说所有的人身伤害案件都需要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4、最后,别人的终身大事与面子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为了面子,将别人打一顿,面子没挽回不说,更是触犯了法律面临严惩!着实是太不应该!

其案例也再次提醒我们,做人,永远不要太自以为是!否则就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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