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油贵惹的祸?”四川成都,一辆小车在加油站加油,哪知油刚加满,工作人员还没来

撑伞工厂 2024-01-17 17:33:11

“都是油贵惹的祸?”四川成都,一辆小车在加油站加油,哪知油刚加满,工作人员还没来得及拔掉加油枪,小车就一脚油门开溜了。而由于加油枪尚未拔下,巨大的惯性导致油管被拉长后又弹回,将工作人员直接打飞,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听说新一轮油价上涨就要来了,可即便油价再涨,加不起油还可以不开车,加油不付钱,还将人伤成这样,着实应该严惩!

从法律上来讲,单就小车司机这种逃单的行为来看,其实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诈骗行为。

虽然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只有达到数额较大(3000-10000元以上)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是说司机就没有责任。

除了应当承担对应的支付义务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仍可对其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小车司机逃单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受伤,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对工作人员受伤存在过失,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还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过失行为导致工作人员重伤、死亡的,小车司机的行为即便诈骗金额不高,也会涉嫌刑事犯罪,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车都开得起,却冒着坐牢的风险,“省”几百块钱油钱,真的不值!因而在此再次提醒大家,如果真加不起油,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可别再做这种丢人的事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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