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大妈拿错乘车卡,带外孙乘地铁,只买了一张票,地铁稽查人员一口咬定她逃票,直接罚了14元,大妈委屈的告诉了女儿,女儿一看这14元罚款的收款码,是个人的,不是地铁公司的,女子直接在某书上曝光了这件事,没想到,有个匿名账号跟帖,并晒出她当晚接儿子出地铁站的监控截图,说她逃票被抓反咬别人。女子为被“开盒”大怒,地铁站却说图片是她P的 3月23日这天,李女士的母亲委屈吧啦的告诉她,她带外孙乘地铁被人冤枉逃票,还被罚了14元。 原来,平时李女士忙,李母为了帮女儿一把,就负责送外孙去补习班。 她一时匆忙拿错了乘车卡,坐地铁只买了一张票,被地铁稽查拦住了,不分青红皂白,一口咬定她逃票,直接拿出一个二维码,让她扫码罚了14元。 李女士闻听很是气愤,如果说补张票她没意见,罚款就有点过了。 可当她发现,母亲罚款的二维码,是稽查个人的,而不是地铁公司的时,更是怒火中烧,这说明这14元罚款,是个人行为,被中饱私囊了。 李女士一气愤,直接在某书发帖子,曝光了这件事,没想到,却给她引来了麻烦。 很快,有个匿名账号,在她帖子下面留言:“准备发照片啦,大家来看一看逃票被抓反咬别人。” 然后,她当晚去接儿子放学,乘地铁过安全闸口的照片被公之于众,李女士看后脊背发凉,自己就这么出其不意的被“开盒”了,她的愤怒无以复加。 这说明什么?地铁监控可以随便外流,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本来李女士不想小题大做,就是发帖发发牢骚,这回,她不准备息事宁人了,她一定讨个公道。 李女士联系了媒体,记者陪着她去了地铁站,但地铁方面一口咬定那张照片是李女士P的。 地铁公司说,地铁站里的视频,不可能外流,而且,稽查人员之所以用了个人的二维码罚款14元,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地铁站潮湿,对公的聚合收款码受潮,暂时不能用了,临时用私人的二维码收款。 同时,地铁公司纠正,14元并非罚款,而是补票的钱,因为李女士的儿子已经超过了1.3米,应该买票,而李母只买了一张票,按规定应该补票。 当李母当时身上没现金,稽查人员就让她扫自己的二维码,稽查去帮老人在机器上买了票,可李母已经匆匆带外孙乘地铁离开了。 也不存在工作人员拍摄监控画面外传的可能,因为地铁站除了班长,其他人是不允许带手机的,手机放在保管箱完全封存。 对于这件事,大家众说纷纭,收款码受潮?孤陋寡闻的我又涨知识了。承认个错误有那么难吗?现在人说瞎话都成家常便饭了,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 补票是补票,罚款是罚款。地铁没有权利罚款。 家里都有老人,都会变老。善待老人,几元钱不至于逃票,别妄下定论,如果真是这样可以培训和教育,侵犯隐私就触犯了法律。地铁员工你代表的是公司,有点丢人打脸了。 地铁站除了班长因工作需要,其他工作人员是不允许带手机上岗的?我经常坐地铁,车站的工作人员,包括安检人员,没事都在哪玩手机,不让带手机,怎么补票的时候就有手机了? 《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地铁稽查人员对李母进行了罚款处理,但使用的是个人收款码而非地铁公司的对公账户。这违反了罚款必须缴至国库账户的规定。 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罚款,可能导致罚款资金未能及时、准确地上缴国库,存在被截留、挪用等风险,损害了公共利益。 李女士对罚款收款码提出质疑,是合理的,因为这不仅关乎罚款的合法性,也关系到公共资金的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李女士的个人信息,包括她的监控截图,被匿名账号公开,涉嫌侵犯了她的个人信息权益。 无论是地铁稽查人员还是其他人员,没经李女士同意,擅自公开其个人信息,都构成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李母作为消费者,在接受地铁服务时,因拿错乘车卡而被地铁稽查人员认定为逃票并罚款,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对待。 即便李母确实存在没购票行为,地铁稽查人员也应依法处理,而非简单罚款了事。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 地铁稽查人员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罚款,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为消费者有权知道罚款的去向和用途。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质疑,地铁方面应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地铁方面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信源:二三里资讯2025-4-1
辽宁大连,一大妈拿错乘车卡,带外孙乘地铁,只买了一张票,地铁稽查人员一口咬定她逃
月下影婆娑
2025-04-12 2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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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760
开遍天下无敌手
全文用了这么多法律规定和条款来大书特书地铁处置的错误甚至违法,却对老人逃票这一事实百般抵赖,一会是“几元钱不至于”,一会是“拿错乘车卡”……要不是现实社会充斥了太多老人更爱占小便宜,某书上太多女性断章取义只写对自己有利的文章,我还真觉得是地铁公司冤枉人为难人了
专业怼口嗨 回复 04-13 07:54
主要是私人收款码,任何理由都解决不了这个错误
用户11xxx52
[doge][doge][doge]多长的地铁啊14块钱
未休矣
逃票的罚款才14元?性价比太高了,值。
洪博超
都不老实……
糊涂清醒随人说
这个事我选择相信地铁方面的说法。为了14元地铁工作人员值得冒着丢失工作的风险么?很明显的是老人带着小孩逃票。
萝卜青菜
没做过地铁看不明白,拿错卡和少买一张票有啥关系。还有罚款罚14元是个什么鬼,是按照票价多少罚的吗?
优优悠悠 回复 04-13 07:07
你一个天津人没“做”过地铁很正常,若没“坐”过地铁就难说了
岁月无情
两个人乘车买一张票,要脸吗
看透一切的boy
全文不知道表达的啥,拿错卡和套票有必然联系
吕布
把不要脸发挥到极致
庄稼老头
简易罚款一般都是20,50,100的,很少有有整有零。
优优悠悠 回复 04-13 07:04
如果是二倍全程呢?
水彬
乱写乱编,地铁没票怎么进站
林中飞鱼 回复 04-13 07:42
二人合体冲(顺)卡…反证二人必有主观的故意,且有实质性的行动
看透一切的boy
全文不知道表达什么问题,没有一点逻辑和概念
闻谦
长见识了,收款码受潮,这理由编的真好
用户12xxx22
地铁公司有错,但不是你逃避错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