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比电视剧都精彩!”新疆墨玉,一男子和前妻离婚时为孩子考虑,把2套房留给母

梅姐说法 2025-09-18 09:08:11

“这事,比电视剧都精彩!”新疆墨玉,一男子和前妻离婚时为孩子考虑,把2套房留给母子,还约定付抚养费。12年后,16岁儿子起诉他索要44.4万抚养费。男子找律师,律师调资料发现儿子非亲生,原来前妻曾起诉儿子生父索要80.5万抚养费。审理认为男子当时不知非亲生,离婚协议有重大误解,判决男子无需承担抚养费,驳回儿子诉求。 黄某和前妻刘某在二零零三年四月相识,5个月就闪婚了。婚后俩人腻歪得不行,直到二零零八年才要孩子。 十个月后,儿子黄某某呱呱坠地,黄某觉得自己人生圆满了。为了给母子俩更好的生活,他每天累得跟狗一样,结果陪伴家人的时间就少得可怜。 这时间一长,夫妻感情就出了问题,二零一二年,俩人婚姻彻底告吹。 离婚的时候,黄某想着孩子还小,不能苦了孩子,把2套房都留给了刘某和儿子,还约定每月付抚养费。 二零二五年六月,黄某突然收到传票,16岁的儿子起诉他,要他支付12年共计44.4万的抚养费。 黄某当时就懵了,心里直犯嘀咕,这孩子咋突然来这么一出呢? 他赶紧四处打听,还找了个律师。律师在7月10日开始调资料,这一调可不得了,发现个秘密,儿子的生父居然是李某。 律师还查到,儿子在二零二一年就起诉过李某,索要80.5万抚养费。黄某瞬间感觉自己就像个大冤种,这么多年一直被蒙在鼓里。 黄某去找刘某理论,一见面就大声质问,你这女人太过分了吧,婚内出轨不说,还让我养别人孩子,你良心被狗吃啦? 刘某却一脸无所谓,还嘴硬地说,这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计较啥呀,再说了,孩子也叫了你这么多年爸。 黄某气得脸都绿了,我这么多年真心付出,换来的却是你的欺骗,这日子没法过了。 刘某隐瞒孩子非黄某亲生这一行为,在民法上如何定性? 刘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刘某在与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孕育孩子,却在离婚时隐瞒这一关键事实,让黄某基于错误认识,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两套房留给母子二人,并承担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 法 院 或者仲裁 机 构 予以撤销。 黄某当时并不知道孩子非亲生这一重大事实,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 他本意是为亲生子女提供生活保障,却因刘某的隐瞒,错误地对非亲生子女承担了抚养义务和财产分割责任。 所以,黄某有权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支付和房产分割等基于重大误解而作出的相关条款。 刘某这种隐瞒行为,不仅损害了黄某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秩序,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黄某,是否需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黄某,无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在本事件中,孩子的生父是李某,并非黄某。黄某与孩子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也就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黄某在离婚时,因重大误解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支付抚养费。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黄某的侵权?若构成,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刘某的行为,构成对黄某的侵权!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刘某在与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隐瞒孩子非黄某亲生的事实,导致黄某在离婚时错误地分割财产和承担抚养义务,这侵犯了黄某的财产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黄某因刘某的侵权行为,在房产分割上遭受了损失,同时还支付了本不应支付的抚养费。 刘某,应当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返还财产,是指将黄某因重大误解而支付的抚养费返还给黄某。赔偿损失,则是指对黄某因房产分割不合理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刘某的行为还给黄某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黄某也有权要求刘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最终审理认为,黄某当时并不知道儿子非亲生,离婚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所以判决黄某不用支付抚养费,驳回了儿子的诉求。 刘某这操作也太绝了,婚内出轨还瞒得死死的,让黄某白白养了别人孩子这么多年,这不是把人当傻子耍嘛。黄某也是,太实诚了,一片真心全喂了狗。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也有争议的地方。有人觉得黄某太倒霉,这么多年付出都打了水漂;也有人觉得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被卷入大人的纷争。 刘某以后还怎么面对孩子,怎么面对自己的良心呢?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为了自己的私欲,伤害了这么多人。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信源:红星新闻 2025年9月17日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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