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林用了3年的智能马桶,平时仅偶尔出水热,无大故障。前不久中午,她按冲洗按

梅姐说法 2025-10-04 10:10:14

北京,小林用了3年的智能马桶,平时仅偶尔出水热,无大故障。前不久中午,她按冲洗按钮后马桶卡顿,竟喷出冒烟开水,她被烫得尖叫。随后她冲凉、涂膏仍不适就医,隐私部位二度烧伤。联系厂家无果后网上曝光打算起诉,后厂家联系达成和解。 三年前,小林精心挑选了一款智能马桶,这三年来,马桶除了偶尔出水有点热,倒也没出过啥大毛病,小林也就没太在意。 前不久,小林刚上完厕所,像以前一样顺手按下了马桶的冲洗按钮。可这一按,麻烦就来了。 按钮按下去后,马桶发出一声卡顿声,紧接一股带着热气的开水喷了出来,还冒着烟。 小林当时还坐在马桶上,这突如其来的高温开水,让她疼得瞬间跳了起来。 她赶紧冲进浴室,打开花洒,让凉水不停地冲刷着被烫的部位。一个小时后疼痛才稍微缓解了一些,但她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小林想着先自己处理一下,先把烫伤膏涂上了。 到了晚上,情况并没有好转,被烫的部位还是火辣辣地疼。小林实在忍受不了,只好去检查。检查后,医 生告诉她下体隐私部位二度烧伤,需要好好治 疗。 这时,小林联系了厂家客服,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客服却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小林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吃哑巴亏,她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还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厂家,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厂家看到网上的舆论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主动和小林沟通,表示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这马桶到底为啥会突然喷出开水,到现在还是个谜。厂家说会派师傅上门检修,找出问题的根源。 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和处罚呢? 一、厂家生产的智能马桶突然喷出开水导致小林二度烧伤,厂家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在这起事件中,智能马桶作为厂家生产的产品,本应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却突然喷出开水造成小林二度烧伤,这明显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属于产品缺陷。厂家作为生产者,对小林因使用该缺陷产品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林因马桶缺陷导致二度烧伤就医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厂家需要承担这些费用的赔偿责任。如果小林后续因烧伤留下残疾,厂家还需承担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不过,从事件发展来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比例虽未明确,但可以推测是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就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二、小林将此事网上曝光的行为,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小林作为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有权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情况以维护自身权益。 这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监督权的一种方式。只要小林所曝光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捏造事实、诽谤厂家,就不存在法律问题。 但如果小林在曝光过程中,为了引起关注或者其他目的,故意夸大事实、编造虚假信息对厂家进行诋毁,那么小林可能涉嫌侵犯厂家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若小林存在此类行为,厂家有权要求小林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小林赔偿相应的损失。不过在此事件中,并无证据表明小林存在此类不当行为。 虽然事情已经得到了初步的解决,但这件事还是给小林留下了深刻的阴影。她每次想到那天的场景,还是会忍不住心有余悸。 厂家因产品缺陷给小林造成伤害,虽最终和解,但也反映出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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