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发信息向领导请假7天,陪患癌的父亲做手术,后见领导没有回复,又给领导打了个电话。结果陪父亲做完手术,返岗后却被公司以“未经批准无故旷工”为由开除。男子懵了,与公司理论未果,一怒之下与公司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极目新闻近日报道,王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采购专员,平日里,他工作认真,业务熟,沟通能力强,是公司同事口中的“靠谱人”。 自2021年10月入职以来,没出过纰漏,也没跟领导闹过矛盾,就在他以为生活能稳步往前走时,一场危机打乱了一切。 2024年初,王某的父亲被确诊为癌症,检查报告下来的那一刻,全家都懵了,老人年纪大,病情进展快,医生说必须尽快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 王某是独生子,母亲身体也不好,自己照顾自己都费劲,更别提去医院照顾病人了,所以重担全落在了王某身上,那几天他几乎没睡觉,一边跑医院安排手术,一边担心工作上的问题。 3月15日,他急忙给领导发了条信息,请了7天假,说明情况是“父亲病重,需要陪同手术”,可那条消息发出去后迟迟没回。 他又打了电话过去,电话那头的领导态度模糊,说“知道了,你先去处理家里的事吧”,王某以为这就是默认同意了,于是第二天就赶回老家,陪父亲住院、手术、术后照护。 七天的假期里,他几乎没离开病房,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跑前跑后给父亲拿药、做检查、签字、联系医生。 等到父亲情况稳定,他才稍微松了口气,想着赶紧回去上班,可没想到,刚进公司大门,迎接他的是一张开除通知书。 公司认定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七日,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直接开除,王某当场愣住了,他解释说自己提前请了假,还打过电话,已经得到领导批准。 但公司依旧不依不饶,经过多次沟通无果,他只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仲裁时,公司态度很强硬。 他们拿出考勤记录,说王某连续七天未到岗,没有任何假条或批复记录,符合“旷工”标准。 公司律师也强调:“劳动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王某若主张自己请过假,就必须提供证据。”王某确实拿不出书面批准的文件,处境被动。 仲裁员追问公司:你们有证据能证明拒绝过王某的请假吗?在他离岗的七天中,公司有没有联系他了解情况或提醒返岗? 公司一一被问住,没有一项能拿出确凿证据,没有拒绝记录,没有提醒信息,更没有尝试沟通的记录,也就是说,公司只依据“没有批文”就认定王某旷工,明显缺乏合理的管理行为。 最终,仲裁支持了王某的诉求,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不服,上诉到法院。 在一审、二审中,法院都维持了原判,法官在判决书中写明,企业虽有管理权,但不能忽视员工在紧急人伦情况下的合理行为,管理应当有温度。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依法赔偿王某双倍经济补偿金,王某拿到判决书时没说什么,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对他来说,这场官司不仅是维权,更是一次心累的经历。
湖北武汉,男子发信息向领导请假7天,陪患癌的父亲做手术,后见领导没有回复,又给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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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 1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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