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孩子给20根金条!江苏昆山,一女子怀孕2个月,丈夫突然车祸身亡,公公为留下血脉,承诺女子生下孩子就给她20根金条,并先给了10根。 本来以为这是场不幸中的温情约定,没想到孩子出生后两家却闹上了法庭,公公不仅拒绝兑现剩余金条,还非要把孩子抱走自己养。 这种剧情怕是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但现实中还真就发生了。 谢丽和丈夫刘明结婚刚满一年,小两口正商量着给即将到来的宝宝布置婴儿房,刘明夜班回家路上的一场车祸彻底打碎了这个家庭的憧憬。 那会儿谢丽肚子里的孩子刚满两个月,医生说胎儿情况稳定但需要静养,可丈夫的突然离世让她连住院费都快凑不齐。 公公刘老爷子拿着10根金条找上门时,谢丽本来想拒绝这种像交易一样的提议,但后来发现银行卡里只剩三位数的余额,最终还是点了头。 孩子出生那天,刘老爷子抱着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可没过三天就把谢丽叫到客厅谈话。 他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孙子是刘家唯一的根,要求谢丽把孩子留下由他抚养,至于剩下的10根金条,“等孩子长大成人再说”。 谢丽当场就懵了,当初明明说好是生下孩子就给,现在怎么变成了空头支票。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老爷子居然暗示她还年轻可以再嫁,言下之意就是让她放弃抚养权。 这事儿闹到法院完全是刘老爷子自己作出来的。 庭审时他一口咬定金条是“附条件赠与”,条件就是谢丽必须把孩子交给刘家抚养。 可法官翻出《民法典》第658条,明确指出已经交付的10根金条属于有效赠与,不能随便收回。 至于剩下的10根,既然孩子已经出生,约定的条件已经成就,理应继续履行。 更何况抚养权这块儿,法律早就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除非母亲确实没有抚养能力,否则祖父母根本没资格抢。 法院最后判决谢丽胜诉,不仅能继续抚养孩子,刘老爷子还得在一个月内把剩下的10根金条交出来。 这个结果其实并不意外,毕竟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想着用金条换血脉传承,怕是没搞清楚法律和亲情的边界。 类似的事情这几年真不少见,前两年广东有个公公逼着儿媳生男孩,不生就离婚,最后还不是被舆论骂得狗血淋头。 如此看来,传统观念和现代法治之间的碰撞确实还在继续。 就像成都那个案子,遗嘱里要求孙子必须跟自己姓,否则不给遗产,法院照样认定这种条件无效。 说白了,亲情不该变成交易,女性更不是生育工具,这些道理其实早就该深入人心了。 现在谢丽已经带着孩子重新开始生活,听说当地妇联还帮她找了份兼职,既能照顾宝宝又能有点收入。 刘老爷子虽然输了官司,但偶尔也会来看看孙子,只是不再提抚养权的事。 这事儿说到底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家里的事儿最好还是明明白白说清楚,要是当初把口头协议换成公证文书,恐怕也不会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毕竟金条没了可以再赚,亲情伤了可就难补了。


用户10xxx61
温情约定个屁,一个为了有孙子留下血脉,一个为财,本质都是为了利益。
用户16xxx78
为钱而生,为根而养,母亲虽然有权抚养,但考虑其当初她决定生下小孩的因素和动机,还是选择退让吧,可以重组家庭,可以回家看看,还这样年轻拖着自己也难办,孩子苦一点还是有人疼的
用户11xxx38 回复 11-28 20:53
这不是差10根条子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56
好事办砸了
小贺
言而无信
晨风暖
父母健在,监护权在父母那里
用户21xxx64
多几个这样的老登,就把后面人的路走绝了
谢挺疯
这是挟持,不是什么争夺抚养权
allan
这是既要又要,太没有合同精神了![病了哦][无奈吐舌]
用户23xxx06
太假了公公家这么有钱!还是独自还用辛苦上夜班,家里存款就三位数,动动脑子好吗
春天真好
二十根金条有多重?
用户86xxx07
好像也没有约定金条多少克,是不是纯金[哭着笑][哭着笑]
用户33xxx13
什么样的家庭?这么有钱!
allan 回复 11-28 23:22
也不多啊,没说重的金条![吐舌头咯]
allan 回复 11-28 23:23
一百克的,十万左右一条,十条一百万!二十条两百万,就有钱人来说不是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