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名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被开除

以山清风 2026-01-22 22:32:29

“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名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被开除学籍,不准入学。没想到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偿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2021年9月的长沙,刚满15岁的小丽(化名)拿着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交完1665元费用后,满心欢喜地等着开启中职生活。 报到当天的入学体检环节,负责检查的老师一眼就看到了小丽胳膊上的纹身,当场叫停了她的入学流程。老师翻出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指着其中严禁纹身的条款告诉小丽,这个规定在入学前的招生简章里就写得清清楚楚,不符合要求就不能办理入学。 小丽当场慌了神,拉着老师的手解释说纹身是年少不懂事时纹的,现在特别后悔,还说父母已经准备带她去洗掉。可老师只是摇头,学校态度坚决,当天就通知了小丽的父亲,让他把孩子领走,还直接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决定。 小丽的父亲赶到学校时,脸涨得通红,一边跟校方道歉,一边反复承诺三天内就带孩子去专业机构去除纹身,后续所有费用自己承担,只求学校能给孩子一个上学的机会。他跟老师掏心掏肺地说,小丽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孩子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初中时跟校外的人学坏纹了身,后来知道错了,拼了半年才考上这所中职,就想学着一技之长以后好找工作。 可校方根本不接受这个说法,负责人直言学校有明确规定,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就没法管理,就算洗了纹身,也不能再回校就读。协商无果,校方当天就把1665元学费退还给了小丽父亲,甚至在家长试图继续沟通时,学校直接报了警,这场入学闹剧最终不欢而散。 满心期待化为泡影,小丽又委屈又气愤,她觉得学校根本没给她改正的机会,一句话就否定了她的努力。回到家后,她哭了整整两天,越想越憋屈,索性跟父母提出,要让学校赔偿15万精神损失费。 在小丽看来,自己交了学费、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就已经是学校的学生,学校无故开除的行为让她丢了面子,也耽误了学业,这笔赔偿合情合理。可校方态度依旧强硬,不仅拒绝了赔偿要求,还表示学校的决定符合管理规定,不存在任何过错,双方矛盾彻底激化,小丽家人最终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把这所职业技术学校告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有人觉得学校做得对,中职学校本就该有严格的校风校纪,纹身的规定早就公示,小丽明知故犯就该承担后果,学校的管理行为没问题。 也有人替小丽喊冤,觉得她只是个15岁的未成年人,犯错后愿意改正就该被原谅,学校直接开除的做法太极端,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完全不顾及孩子的未来。还有人提出,学校的规定虽然存在,但直接当场开除的程序是否合规,有没有经过校务会议研究,这些都值得商榷,不能仅凭老师的一句话就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 这场官司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该校在作出取消小丽入学资格的决定时,并未经过校务会议集体研究,只是单方面的口头决定,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最终判决确认学校的开除行为违法,还要求学校承担50元的案件受理费。 小丽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她觉得自己的精神损失没有得到弥补,随后又提起了上诉。这场因纹身引发的入学纠纷,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自愿协议,只是具体的调解内容并未对外公布。 其实在这件事里,学校和小丽都有问题。小丽作为未成年人,缺乏对自身行为的判断力,贸然纹身不仅违反了学校规定,也忽视了未成年人文身带来的诸多危害,这是她必须正视的错误。 而学校方面,虽然有严禁纹身的明确规定,初衷也是为了规范校风校纪,但在处理问题时过于刻板教条,只讲规定不讲人情,甚至在程序上出现疏漏,直接剥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这样的管理方式显然不合理。而且从法律层面来说,国家早已出台相关办法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明确要求引导未成年人理性拒绝纹身,学校更该做的是教育和引导,而非简单粗暴地一罚了之。 未成年人的成长本就需要包容和引导,学校的教育职责不仅是传授知识,更要教会孩子知错就改。校规的存在是为了规范行为,而非成为剥夺孩子受教育权的借口。在坚守原则的同时多一点温度,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讲究程序合规,才是教育应有的模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0
以山清风

以山清风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