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有个男子去盗墓,先是偷了棺木里女子身上的许多珠宝,后来又见女子长得漂亮,便起了心思,没想到女子突然睁开眼睛,说:“哥哥,你是谁啊?” 男子双手发抖,珠钗落地的声音在墓室中格外刺耳。他是临安府外一个闲散之人,常在市井游荡,靠些杂活度日。最近听闻城西张员外之女暴病身亡,葬礼厚重,便在夜里携锄前往掘坟。 他早年曾跟着乡医跑过腿,知人死后若有微气,可现“假死”之象。那女子睁眼之后,面色红润、舌下颤动,与老人常提的“尸变”毫不相同。 他低声问女子姓甚名谁,女子眨眼说自己叫张若兰,三日前腹痛昏厥,醒来已在此。 墓中光线昏暗,空气稀薄,男子摸索着帮她坐起,又从棺木边捡回一只镯子。张若兰意识尚不清,仍问这是哪里。 男子踌躇一阵,说道:“你家把你埋错了。” 他犹豫着该不该扶她出坑,怕若真带她走了,算不算犯了“惊扰死者”之罪。张若兰却拽住他衣袖,说自己快喘不上气了。 夜风一吹,两人身上满是泥土气,行至半路遇上巡夜衙役。衙役看那女子穿寿衣,男子满身尘土,疑是盗墓,欲将二人拿下。男 子急忙说明情况,并指女子为张员外之女,还能作证自己是假死,被人所救。张若兰点头称是,脸上泪痕未干。衙役不敢轻断,将两人带往府衙。 县官翻出《宋刑统》,查阅盗掘冢墓一条,规定应杖一百、徒三年。然张若兰所言句句属实,又有巡夜人作证,属情有可原。 县官沉吟多时,道:“盗墓之罪不可轻饶,然救人一命亦非细事,今判其功过相抵,杖责二十,放其回家。” 张员外听闻女儿未亡,奔至县衙跪地而泣。 次日,将女儿带回,专请御医调养。女子苏醒后数日,始知自己竟因中风而被误埋。此事传至临安百姓耳中,多感“冥冥之中有定数”,但更有识者指出,皆因诊断不明。 《夷坚志》中早有类似记载,一男子因病假死,醒时已入棺。当时地方人多信此理,于棺材上留一孔,内置一鸡,以鸡鸣判生死,谓之“活气孔”。 杭州府至今尚有此俗。 朱熹曾在奏章中言:“薄葬可省劳力,亦防盗贼之扰。” 朝中士大夫多呼吁革除厚葬,然风俗难改,盗墓之事屡禁不止。张员外也自此不再提及珠宝损失,唯恐言多招口舌,暗中赠予男子五十两银,让其开店糊口。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此话非虚。宋代虽法严刑重,但为官者亦通人情。 在命悬一线之时,救人或非初衷,却也成为回头之路的起点。男子不再碰坟地,一年后娶妻生子,常教子孙:心存侥幸,必生祸端;但行正道,方得安身。 如《资治通鉴》所记:“人之所以为人者,正直也。”这事虽起于盗,却止于救,真假之间,人心可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