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囚吃断头饭时,为何放一块腥臭的生肉,别小瞧他,有大用。 康熙四十二年,京城大牢押着一名死囚,名叫杜忠魁,年仅三十五岁。他原是陕西汉中府一名粮仓监头,因私卖军粮案被钦差查出,涉案银两达五千两,被判斩立决。此案惊动刑部,几度复审,终被钦定秋后处斩。 行刑前一日晚,狱卒范有才端来断头饭,一碗酒、一碟青菜、半碗白饭,上面压着一片腥臭的生肉。杜忠魁盯着那块肉看了很久,没有动筷,只低声问道:“这肉是从哪来的?” 范有才不答,只是重复一遍:“官司已结,好好吃罢。”听到“官司已结”,杜忠魁愣住了,随后低下头,一言不发。他不是不懂这话的意思,而是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真的要走了。 那夜,他将铜钱含在舌下,是他贿了典狱五两银子换来的。他知道这是“规矩”,自汉以来,死者口含钱,为的是好上路。在他这等犯了重罪的人眼里,阴间那套规矩,比人间还难应付。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他年轻时不信,此刻信了。他想到母亲还在老家等着他回乡,他没敢留信,只拜托狱卒在他死后,将腰间藏着的玉佩托人送回汉中。 那片生肉,依旧摆在那里,散发着血腥味。没人解释它的来历,但他知道老狱卒故意放上的。这不是权力的羞辱,而是最后的恩典。 清律明文:斩前可食一餐,以示皇恩。他吃得慢,每一口像是与过往告别。他记起狱中另一个老囚——李七,是前朝刽子手之后。 李七说过:“生肉是给桥上的那条狗的,不喂肉,它咬魂。咬了一口,下辈子就傻。” 那是世代行刑人流传下来的话,不进正史,但人人信。恶人下地府,需渡奈何桥。桥上有狗,名“饕犬”,专咬不悔之人。生肉是赎身之物,也算最后一点悔意。 杜忠魁低声念了句佛号。他想,若真有轮回,下辈子,他再不贪那点官盐。 刑场设在菜市口,辰时一到,四方百姓围得水泄不通。行刑官是刑部下派的王照林,此人出刀稳、快,一刀绝首,极少误斩。 范有才看着杜忠魁被押上刑台,心头一紧。几十年当差,他见多了临死求饶的、哭嚎的、发疯的,像杜忠魁这般吃完断头饭、安静无声走上断头台的,不多。 王照林手起刀落,杜忠魁人头落地,鲜血染红木台,眼未闭。 当天夜里,狱卒把那块未动的生肉收起来丢进后院火堆。范有才站在一旁,不知为何,忽然想起那人低声问他:“这肉是从哪来的?” 没人能答得清。 这制度从明代传来,到清代成俗,未见明文,却流传甚广。杀人者不可无悔,悔者不应无肉,这便是断头饭的意义——给个体面,也给个了断。

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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